第一章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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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机构沿革

  五莲山风景区旅游管理机构成立较晚,70年代五莲山建有林场,隶属县林业局(后下放叩官公社管理,1986年由县管理),主要工作以发展林业为主。
  1984年12月,五莲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组织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五莲山的景观、景点、庙宇、文物、石刻、植被等进行了综合考察,认为有较大的旅游开发价值。1984年12月,中共五莲县委决定,由县政协牵头,成立五莲山旅游区开发协会,对五莲山进行开发。协会由县委副书记李宗步任名誉会长,县政协主席王丕和任会长,县人大原副主任秦绪佳、县人大副主任朱佃俊、县政府副县长刘国良、县建委主任贾维录、县文教局副局长马沧龄分任副会长,县政协办公室主任王洪健任秘书长,设理事28人。协会成立后,组建了五莲山古建筑工程建设指挥部,由王凤启(协会理事、县事务局长)任指挥,马沧龄、丘家礼(县计生委副主任)任副指挥,组织对五莲山古建筑的修复建设。
  1986年4月,因刘国良、贾维录、王洪健工作变动,由常务副县长齐忠礼、县建委主任李学义任副会长,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刁兴治任秘书长。4月,召开第二次理事会,新增理事21人,共49人。协会于1985、1986两年在县内筹集资金40万元,对五莲山旅游区进行开发建设。
  1990年6月24日,五莲县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五莲山风景区管理处”,隶属县建委,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由王侃任主任。
  1992年5月,撤销“五莲山旅游区开发协会”和“五莲山风景区管理处”,成立“五莲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县长张庆吉(后李志久、黄金华)任主任,副县长李志久(后胡德新、李慎芹、刘祥亮)任副主任。同时成立“五莲山风景区管理局”,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与五莲县旅游局合署办公,由张锡华任局长,王代忠任副局长。同年10月经潍坊市旅游局批准,成立“五莲旅行社”,为股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旅游局。
  1993年12月,五莲县人民政府宣布撤销“五莲山风景区管理局”、“五莲县旅游局”,成立“五莲县旅游事业管理处”,为正科级全民事业单位,由张锡华任主任,王代忠、赵德武任副主任。后于1995年2月王宜信、1996年8月侯文登相继任副主任或副局长。<br>  1996年5月,松柏乡成立九仙山景区管理区,负责乡境内景区旅游开发建设及7个行政村的工作。管理区直属乡党委、政府领导,乡党委书记安榕平、乡纪检书记(后任党委副书记)郑德武,具体靠管理区的工作。
  1997年3月,五莲县编委同意增挂“五莲县旅游局”牌子与旅游事业管理处合署办公,由崔荣顺任局长,张锡华任局支部书记(1998年12月,由许传云接任)。副局长有王代忠、王宜信、侯文登、李竹爱(1998年12月任职)等担任。武善刚任工会主席。其单位性质、工作职能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