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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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担当 压实两个责任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林 杰

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的“总抓手”,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 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 “牛鼻子”,是深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 要举措和迫切要求,也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 门的重要政治责任。
一、把握形势,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从现实层面看,必须增强主体意识。 从当前情况看,各级党组织在抓党风廉政建设问题 上,还普遍存在一些模糊和错误认识。一是“推”, 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纪委的事。有的党委(党组) 书记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领导、纪委负责, 一谈到反腐败工作的具体问题,就习惯性地把责任 推给纪委(纪检组),口口声声“支持”纪委工作, 却忘记了自己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有的党组织认 为抓经济项目、抓业务是份内的事,对党风廉政建 设认为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事。二是“浮”, 主体责任落不到实处。有的领导干部只看重行政职 务,习惯以“局长”“主任”等职务相称,一说就 是“我是搞业务的”,而把党内职务仅仅当成政治 荣誉。有的对党内职务选择性遗忘,在任用干部时 当仁不让,而一谈到党风廉政建设就忘了自己的职 责,含含糊糊、躲躲闪闪。有的习惯于做表面文章, 每年仅参加一两次跟纪检监察有关的会议,讲话就 是照稿念,或干脆就签个责任书交差,班子成员则 只抓业务工作,对其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基本 “无意识”。有的不知道党风廉政建设该抓哪些事, 一谈业务头头是道,一说党建党风问题就是三言两 语,不知从何谈起。有的存在依赖心理,习惯于等 政策、等文件,拨一拨、动一动。三是“捂”,习 惯于和稀泥、当老好人。有的怕得罪人,对干部身 上的缺点错误视而不见,出了问题不但不反思醒悟如何加强管理,反而还“捂盖子”,强调客观理由, 甚至偏袒保护,忙着到处找人说情。有的授人以柄, 缺乏严抓严管的勇气和底气,对眼皮底下的“四风” 和腐败问题,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 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有的认为只要管好自己 就万事大吉了,对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 建设情况不管不问、知之甚少,导致问题由小变大、 由少变多,甚至成了系统性问题。这些模糊认识和 错误思想,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深入 落实,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改正。
(二)从法定职责看,必须履行主体责任。《党 章》总纲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 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 建设;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规定,党的各 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 导下进行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 反腐败工作。可见,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 织的基本职责。1998 年 1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 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 确要求实行党委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2010 年 1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修订后的《关 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 确各级党委(党组)所肩负的重大责任,提出领 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第一责任人。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中都有“严 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部署和要求。党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 36 条开宗明义,“落实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 责任。”需要指出的是,这两种责任不是并列关系, 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这充分表明, 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法定职责, 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守土有责、 履职尽责。
(三)从形势任务看,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治国理政方略从 “三个全面”提升到“四个全面”,增加的一个“全 面”正是“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新的战略部署。正 风反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抓手,从严治党关键在 严格执纪。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入了 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从严管党治党的发条 会越拧越紧,党规党纪的篱笆会越织越密,对干部 的要求会越来越严,反腐败领域会越来越宽,反腐 败将持续向纵深推进。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 当。在这一新的形势和背景下,党委(党组)书记 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勇于担当负责,义不 容辞地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
二、明确重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任务目标落实
(一)关于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风廉 政建设能不能抓到位、抓出成效,关键看主体责任 能够落实到位。具体应做到“五个切实履行”。
第一,切实履行组织领导之责,主动履职到位。 就像抓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实行“属地管理”一样, 党风廉政问题也要实行“属地管理”。也就是党委(党组)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负全责。具体工作中,既要坚决贯彻上级部 署要求,又要结合各自实际,分解落实任务,明确 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管党职责和履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的具体内容。尤其是党委(党组)书记,应 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就是严重 失职的观念,坚持“一岗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 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 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谁分管、谁负 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
第二,切实履行正风肃纪之责,坚决纠正损 害群众利益行为。各级党委(党组)需强化对部门 单位工作人员作风的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吃拿 卡要、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服务效能差等群众 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工作不在状态、不干事不 担责不作为,违反作风纪律规定、工作失职渎职发 生问题的,及时严格予以问责处理。对发生在群众 身边的腐败案件快查严处,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 民。
第三,切实履行源头预防之责,强化对权力 运行的制约监督。党委(党组)应健全廉政风险防 控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加快推进“四 个清单”的公布实施,厘清权力边界,强化监督检 查。落实好党政和部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制度,实行副 职分管、一把手监督、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 运行机制,多一道把关程序、少一分廉政风险。厘 清每个职能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全 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 尤其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要职能科室的监管,减少 权力寻租的空间。同时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对 农村“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惠农资金使用 的监管,对村居重大开支、工程建设等事项把好关、 问好责,规范和约束好农村干部行为。
第四,切实履行领导支持之责,为纪委(纪检 组)查办违纪问题撑腰壮胆。党委(党组)应把领 导和支持纪委(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作为一 项重要工作来抓,保证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 管其他业务工作、不兼任其他职务。切实加强对纪 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对重要案件及 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定期了解反 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和案件审查情况,协调和督办 重点案件查处。要为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 提供人力财力物力支撑,对腐败问题敢于亮丑、敢 于亮剑。
第五,切实履行表率示范之责,自觉廉洁从政。 干净干事、廉洁从政是领导干部挺起腰杆、敢抓敢 管的底气,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 求。党委(党组)书记应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 好自己,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守纪律讲规矩, 抓教育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 育,讲廉政党课,抓廉政文化,通过以身作则、以 上率下,形成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营造风清气正 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不仅本人要守纪律讲规矩, 而且要教育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守纪律讲规 矩,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二)关于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根据党 章等党内法规规定和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 作风要求,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是聚焦中心任务, 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 组织既要自身正、自身硬,又要敢于担当、敢于执 纪问责。一是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加强党风 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 反腐倡廉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严明党的纪律, 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 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三是深化作风建 设,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 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格审查和处 置党员干部违犯党纪政纪行为,对信访举报等渠道 反映问题认真处理解决。五是严格责任追究,敢于 动真碰硬,严肃查处部门单位出现的作风不正、履 职不到位、违反作风纪律规定、工作失职渎职等问 题。
三、健全机制,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提供保障
(一)靠制度压实责任。一是实行履职承诺, 各乡镇、县直各党委(党组)对承担的主体责任签 字背书,向县委做出履行主体责任的承诺;纪委书 记(纪检组长)对承担的监督责任向县纪委做出承 诺,作为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 二是实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各党委(党组)每年年 初,分别向县委和县纪委以书面形式报告上年度履 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县委和县纪委每年 适时听取部分党委(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报告。三是实行述廉评议,党委(党组)书记向县 纪委全会述责述廉,集中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个人 廉洁履职等情况,县纪委委员现场质询和测评,评 议结果及时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四 是实行约谈,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较多、行风评议 排名靠后、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压案不查的, 由县纪委约谈相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纪 检组)主要负责同志。
(二)靠巡查压实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主 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 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单位,通过组 织开展专项巡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推动责任落 到实处。每年组织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将党委落实主 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作为检查考核重点内容, 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 考核相结合,考准考实。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对党委(党组)书记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作 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 一责任人,应亲自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加强对下属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 督促检查,这也是落实主体责任的份内之责。
(三)靠问责压实责任。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生命线。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 次;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问责一个,警 醒一片。2015 年是中央纪委确定的问责年,问责是 今年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一个重 要手段。队伍出问题领导要担责;下属单位出问题, 板子要打到主管部门身上。谁担职、谁负责,出了 问题就要承担责任。应进一步明确,问责主体绝不 仅仅是纪委,党委(党组)本身就有问责职能,理 应大胆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问题既处分处理, 又严格问责。
(四)靠担当压实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 行动,根本在担当。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 须时刻牢记党内职务就是政治责任,既要挂帅,又 要出征,对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该担当的就要担当, 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碰到问题 第一时间解决,遇见矛盾第一时间化解,不当“老 好人”,不做“太平官”。不仅要自律,而且要律 他;不仅不贪污受贿,也不能失职渎职。要抓好班 子、带好队伍,对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 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扯扯袖子”,甚至“大喝 一声”“猛击一掌”。如果对干部一味地哄着捧着, 就相当于“为渊驱鱼、为丛驱雀”,就是为政失德、 为政不善。我们宁愿受到干部的误解和怨恨,也不 愿看到干部出事后的悔恨;宁愿听到干部的骂声, 也不愿听到干部高墙里的哭声。总之一句话,既然 当了党委(党组)书记,就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