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
1月3日 县长杜江涛对县公安局《县公安局 成功侦办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作出批示:“此 案侦办,打击了不法,努力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也暴露了弘丰公司等企业在经营指导思想和管理方 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望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经 济行为的严格管控,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月 10日 县长杜江涛对《关于印发 < 关于 大力推进全省公共实训中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 见 > 的通知》(鲁经信人字〔2013〕653 号)作出 批示:“请教育局认真掌握此文件精神,争取上级 有关政策支持。”
1月 15日 县长杜江涛对县国土局《2013 年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主要工作情况》作出批示:“2013 年,县国土局上下联动,在指标、资金、项目的争 引中取得了很大成绩,在规范、集约用地等方面也 有了很大进展,为保障和支持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 展发挥了很好的职能作用,在县直部门中也发挥了 重要的表率作用。新的一年望再接再厉。”
2月 14日 县长杜江涛对《关于印发蜂业、 烟叶、茶叶、桑蚕、中药材 5 个特色产业发展规划 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3 号)作出批示:“烟、 茶、桑我县都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发展空间,对农 民增收意义重大,有关部门应抓住机遇,积极争取 上级政策扶持,力争有一个大的发展。”
3月3日 县长杜江涛对《关于严控机构编 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意见》(鲁办发〔2014〕4 号)作出批示:“1、请编办、人社、 财政等部门认真掌握此文件精神,并自觉贯彻落实。 2、请办公室将文件精神摘要在政务信息中刊发。”
3月 10日 县长杜江涛对县财政局《关于2013 年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补情况的建 议》作出批示:“同意县财政局意见,同时,有关 职能部门在提出有关建议时,要认真学习和全面把 握相关文件规定,避免顾此失彼。”
3月 31日 县长杜江涛对《日照市公共资源 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85 号)作出批示: “我县应抓紧建立和完善交易中心,制定公共资源 交易监管办法。具体由兆明县长协调。”
6月 27日 县长杜江涛在《缜密设计系统推 进莱芜市启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参阅件 第 5 期)上作出批示:“请金融办认真学习借鉴, 我县可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协调各金融单位学习 借鉴莱芜市的做法,不断破解农村融资难的问题。”
9月 24日 县长杜江涛在《关于做好省政府 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落实承接工作的通知》(日 政发〔2014〕12 号)上作出批示:“请我县各相 关部门认真做好审批项目下放后的承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