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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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况】 五莲县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隶属县政府序 列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 11个职能科室,下辖 7 个副科 级事业单位、3 个股级事业 单位,共有干部职工 185 人,其 中 在 职 人 员 144 名。2014 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 领导下,坚持以民生为本、 人才优先为主线,围绕年度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县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事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共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 13.47 亿元,新增城镇就业 6519 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 6210 人。先后荣获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宣传先进单位、全县 2014 年度工作 综合考核优秀单位、服务对象满意单位等称号。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扎实开展党的群 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思想境 界,每周定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在 30 岁以下青 年职工和处室负责人中分别开展了以“读好书、强 素质、提境界”和“学管理、强素质、提效能”为 主题的读书活动,实行以考促学,每季度进行一次“不文明语言”征集活动,建立台账强化落实;对 外,从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了 60 名社会监督 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加强 问题整改。强化内部管理监督,实行“面对面”评 价、“背对背”监督,把服务评价权交给群众。突 出办实事解难题,把满意留给群众,根据群众建议 在服务大厅设置了引导员,对企事业单位职工档案 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组织编印《就业与社会保障知 识问答手册》2100 余本,满足群众了解政策的需求。
【就业促进】 2014 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 6519 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 1659 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 403 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6210 人,城乡创业就业 647 人,带动就业 9117 人,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 以内。公益性岗位新开发15 个基层人社所协理员岗位,安置 24 名困难家 庭大学毕业生就业,全年公益性岗位共安置就业 困难人员 246 人。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2014 年为 5 家企业 41 名就业困难人员发放补贴40.8 万元。大力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成立创业咨询指导专家志愿团,设立创业项目 20 个;
受理创业补贴申请 110 人次,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83 人次,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51 人次,共计发放 40.3 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6100 万元,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9117 人。发挥创业典型带头示 范作用,积极组织创业团队参加全市第二届创业 大赛,创业选手获得 2 个二等奖,县人社局被评 为优秀组织奖。
【毕业生就业】 开展“走百家企业,访千名人才” 活动,搜集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 1500 余条、就业见习岗位 320 个。利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五莲人才网等虚拟人才市场发布招聘信息 800余条,达成就业意向 200 余人。举办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有 90 余人初步达成意向。利用大学生报到的有利时机,现场推荐招聘信息 1200 余人次。全县共建立 18 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其中市级见习基地 3 处。全县见习基地共发布见习岗位 271 个,共有 219 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见习期满后有 201 人在见习单位就业。对特困家庭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报到登记的 35 名特困 生已实现全部就业。2014 年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 高校毕业生 27 人,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 23 名。
【人力资源配置】 2014 年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49 人,其中招聘教育系统高层次紧缺专业教师 7 人、教师 30 人,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4 人, 县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 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88 人。为机关事业单位 48 人办理调 配手续,为 13 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办理年度登记, 招考录用公务员 17 名。
【劳动关系】 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 加班工资,严格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引导 企业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开展工资集体 协商,指导洪凝街道 154 家机械制造企业、街头镇72 家石材企业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指导于里镇 32 家企业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指导县内 244 家企业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对县农机石化公司、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等 3 家企业拖欠职工 工资、集资情况及停产期间留守人员待遇进行审核 测算。根据《五莲县城建有限公司企业改制职工安 置方案》,对县城建有限公司职工经济补偿金进行 了审核测算。
【工资福利】 对县直公务员津贴补贴适当调增, 审批公务员津贴补贴 1269 人,并对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审批调整退休补贴 3962 人。全县机关工作人员中,有 255 名公务员晋升级别工资 , 有 1206 名公务员晋升级别工资档次,有 9889 名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对乡镇机关事业 单位 4110 名工作人员提高津贴补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 920 名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调整 了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做好日常工资和特岗补贴审 批调整工作,为 122 名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工作、职 务(岗位)变动的工作人员按新任(聘)职务确定 工资。为 9889 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 221 名到龄退休 人员办理了手续。
【社会保险】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人均增长 227.20 元,至 2014 年底全县企业参保52500 人。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 1700 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31749 人,医疗保险费用征收 1275 万元;新农合参保人数 382635 人,参 合率 100%。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参保单位 195 家, 参保人员 11489 名。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将全 县公务员、机关工勤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 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建立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 年全县城乡居民实际缴费 14.31 万人,收缴保费 4840 万元,全县有 90394 名 城乡居民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每人每月提高到 75 元,全年发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 8207 万元。2014 年 5 月,组织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申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县 17 个村(居)有3406 名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缴费参保,全年收缴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13346.2 万元,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 3657.55 万元。
【社保卡发行】 2014 年 9 月,确定社保卡合作 银行为中国银行五莲支行。9 月 16 日召开了全县 社保卡发行工作会议,对社保卡发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4 年,对参保单位的社保卡相关表格进 行核对,上传市局进行制卡数据 59520 人。
【劳动监察】 联合公安局、住建局等八部门在全 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 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 29 家,涉及职工 3280 人、其中涉及农民工 1093 人,督促签订劳动合同 77 份,补发劳动者工资待遇 172.99 万元。会同公安、工 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 秩序专项检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 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对 3 家经营型劳务派遣
单位及工业基地、高泽、松柏等 27 家用人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涉及职工 2062 人。共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 14 份,督促 4 家用人单位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立户手续、补签劳动合同 104 份、发放工资款 28 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 20.09 万元。
【调解仲裁】 2014 年,全县 134 家规模以上企业全部成立基层调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有 78 家 成立调解组织,12 处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调解 组织,石材产业园成立了 1 处行业性调解组织。实 行调解为主、调裁结合的工作方法,2014 年全县 争议案件达 169 件,立案受理 71 件,不予受理 98 件, 涉及职工 71 人,裁决结案 28 件,调解结案 43 件, 涉及维权标的额 247 万元,案件结案率为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