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级问题整改第三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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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县级问题整改第三期清单


一、立足解决群众诉求问题,组建县群众服务 中心。整合网上问政、行风热线、社情民意调查、 信访、矛盾调处等多种群众诉求平台,设立民生服 务热线和社会管理服务研判平台,对各种渠道反馈 的社情民意、群众诉求,即时汇总、梳理,按照“集 中受理、分类交办、限时办结、统一监管”模式, 将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分解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 任人,并对交办事项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对未按要 求办理、未达到要求效果的,督促重新办理,确保 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牵头负责人:林杰、张 仲武、迟玉国,责任单位:县纪委、政法委、政府 办、编办、信访局、司法局)
二、规范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和 农村“三资”交易管理,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整合政府采购中心等单位职能, 组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政府 采购、工程招投标等事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 对农村产权及资产资源交易进行监管。依托综合产 权交易中心,将农村产权及资产资源交易等业务一 并纳入,并由其具体组织实施。(牵头负责人:林 杰、杨茂波、李兆明,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农业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事务局、 监察局)
三、针对全域管理不到位问题,组建综合行政 执法机构。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组建成立面向全县 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逐步将 部门行政执法职能整合纳入综合执法机构。强化联 合执法,协调住建、国土、环保、安监、食品药品 监督、文化执法等部门,与乡镇(街道)工作人员 一起组成联合执法队伍,解决部门之间推诿扯皮、 单位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效率低的问题。(牵头负 责人:滕厚军、谢霁晓、赵百顺,责任单位:县府 办、政法委、编办)
四、针对社会信用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继续扎实推进“信用五莲”体 系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以“信用五莲”建设为切 入点,启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将信用信息的采集 对象扩大至所有社会法人和自然人,逐步将各类企 业、社会团体、民办机构、个体工商户以及 18 岁 以上的公民纳入诚信体系管理,依法征集社会法人 和自然人社会信用信息,分别建立系统数据库,记 录汇总社会法人和自然人的信用状况,逐步建设和 完善以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为基础的实名 制信息共享平台体系。制订防范和惩戒失信行为的 具体约束性办法,树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 导向。(牵头负责人:孙蕾春、薛向民,责任单位: 宣传部、政法委、金融办)
五、加强矿山整治和裸岩绿化问题。矿山整 治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管理的意 见》,明确包括花岗石矿点在内的各类矿山关停计 划。严格矿权审批,对新上探矿权、采矿权不予批 准;对原矿点到期后无偿收回。裸岩绿化工作,制 定裸岩绿化矿区植被恢复规划和年度计划。其中, 2014 年完成裸岩及矿区植被绿化 2091 亩。矿区植 被恢复,由国土局争取废弃矿坑上级扶持专项资金, 并具体负责绿化;裸岩绿化,县乡道两侧由交通局 负责,国道、省道两侧由公路局负责。(牵头负责 人:费守平、杨茂波,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林业局、交通局、公路局、信访局、公安局)
六、“果乡五莲”建设苗木管理水平不高问题。 严把苗木采购关,充分考察论证育苗户的信誉、质 量、品种的纯度,签订好合同,对后期发现与合同 不符的苗木,赔偿苗木、土地、管理等一切费用。 苗木栽植前期要为果农提供技术指导,保证成活率 达到 95% 以上,低于 95% 按一定比例扣减奖补资金。 落实管理责任,提倡用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等 形式进行果园管理,加大肥、水、农药、技术等投 资。用好“森林五莲”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 补资金,通过审计监督好资金去向。对市、县级示范园、示范大户、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果农或企业, 需要购进品种先进、优质高档苗木,发展高档果园 的加大苗木补贴或物质奖励,提高对果园管理的积 极性,2014 年建成县级示范园 20 个。(牵头负责人: 杨茂波,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审计局)
七、农村养殖业污染治理问题。10 月份,对 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污染 问题的畜禽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乡镇(街道)按 照属地管理原则,依照畜禽养殖布局规划,制定具 体落实措施,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 落实。11 月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调 查摸底和整治方案的制定工作;2015 年 6 月份以前, 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搬迁、关闭、取缔或转 产。同时,积极鼓励散养户向规模化养殖小区集中, 推广规模化养殖和无害化养殖。(牵头负责人:滕 厚军、张仲武、孙蕾春、杨茂波、薛向民,责任单 位:县环保局、畜牧局、法院、信访局、公安局、 各乡镇、街道)
八、农村儿童食品集中整治问题。10 月份对 儿童食品生产企业、农村校园周边食杂店和小超市 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未获得生产许可从事儿童食 品生产加工经营的要坚决取缔;严厉打击生产加工、 经营“傍名牌”伪劣食品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 行为。对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学校食堂季 度检查制度,对供应学校食堂供货商进行资质复验、 建立分户档案、加强食品及餐具抽检。10 月份对 农村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专项整治, 实行备案登记,加强食品小作坊生产场所、从业人 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食品贮存、包装材料、 标签标识、产品流向监管。11 月份联合教育部门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利用多种宣传载体, 集中开展农村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教育,使 非法儿童食品、不合格食品没有市场,保证农村儿 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牵头负责人:李兆明、赵 荣芬,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