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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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

【概况】 五莲县司法局内 设 9 个科室,下设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 2 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垂直管理 12 处基层司法所,管理监督 5 个律师事务所和 11 个法律服务所。2014 年 7 月报县编办批复同 意,撤销公证律师管理科, 设立法律服务管理科,在基 层科加挂安置帮教科牌子。全系统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 55 个,在编人员 45人;工勤 1 人;事业编制 8 人,在岗 8 人。2014年 4 月,增加政法专项编制 2 名。2014 年,县司 法行政工作秉承“大司法、大服务、大作为”理念, 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 会,为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莲县被山东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表彰为全省法治创建先进县,五莲县司法局被山东 省司法厅授予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二等功, 1 人被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干 警,2 人被山东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领导关怀】 2 月 4 日,司法部党组副书记、 副部长张苏军,在省司法厅厅长、省监狱局党委书 记王本群,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局局长王立军,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刘淼陪同下,来五莲县视察司法 行政工作并送来慰问金慰问司法行政基层干警。张 苏军对五莲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 定。特别是对五莲县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对于 帮助违法犯罪人员渡过困难时期,帮助矫正人员更 好地适应社会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普法依法治理】 认真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职 人员、青少年、农民工、农村“两委”成员等重点 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5 月 15 日,在县城解放路中心地段设置宣传点进行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 2600 余份,现场解答咨询 120 余人次。进一步落 实全市法治建设岚山现场会要求,加强“六五”普 法、法治建设工作示范点的完善提升工作。继续在 县远教频道《走进新农村》栏目开播“以案释法” 专栏,播出法制宣传片 40 余期。每晚 8 点至 9 点, 利用县芙蓉广场LED广告显示屏播放普法宣传片, 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完善法德文化公园建设,在园 内充实各类法制宣传元素,打造县法制宣传教育中 心。充分利用县局网站,将全县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各种法律法规和相关普法内容纳入网站,使群众掌 握全县普法动态,方便群众随时上网学法,查阅相 关法律资料。
【法律服务】 一是法律援助维权作用更加凸显。 积极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 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机结合。推行“调援结合”工 作模式,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两项职能有机结合, 使涉法求援案件化解在基层。加强与县总工会法律 援助联络站的工作衔接,理顺了工作职能。2014 年, 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346 件,已办结 346 件,
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 1200 余万元,法律援助案 件实现零投诉。二是律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积极 推进设立社区律师工作室,开展企业“法律体检”“送 法进企业”等活动,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帮助困 难中小微企业提出司法建议 65 次。制定下发了《关
于做好 2014 年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通知》, 配合县级领导进行公开接访,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 法方式解决利益诉求。年内,全县律师共参与接访 69 人次,接待来访群众 180 余人次。三是公证工作规范运转。从规范收费、办证程序、办证质量、 责任追究入手,严抓公证工作。积极开展争创“零 错证、零投诉、零上访”公证员活动。全年共计办 理各类公证业务 940 余件。四是基层法律服务更加 规范。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无收案登记、无收费票 据、无案件卷宗等“三无”现象的监督管理,督促 基层法律服务所加强所务管理,提高法律服务工作 者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年内,全县法律服务所 共担任法律顾问 56 家,办理各类案件 628 件,避
免和挽回经济损失 160 余万元。五是司法鉴定工作 稳步发展。积极配合法院定期听取反馈意见,充分 了解司法鉴定质量与采信率情况,提高鉴定质量。 全县共组织鉴定案件 280 余例,采信率达到 98%。
【人民调解】 一是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 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为每个村居(社区)配备了 专职调解员。积极筹建五莲县人民调解员协会并在 各乡镇(街道)设立分会,夯实“大调解”工作格 局的网络基础。与县经信局、县总工会联合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 见》,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在全 县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中开展争创优秀人民调解 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双争”活动,提升人民 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与县法院联合出台了《执行 和解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扎 根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协助人民法院 提高诉讼调解效率,体现出节约执行成本、节省司 法资源的良好效果,有效保障了生效法律文书的执 结和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县社会矛盾纠 纷调处中心作用,成功调处医患纠纷、劳资纠纷、 相邻关系纠纷、财产纠纷、欠款纠纷、道路交通事 故纠纷等 160 余起,其中有 14 起案件经调解后进 行了司法确认。县委政法委对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取得的工作成效专门刊发工作简报,县电视台《社 会在线》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二是加强重点时期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坚持日常排查的基础上,加 大“两会”、节假日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密度,避 免了敏感时期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全县共 排查调处纠纷 1636 起,调处成功 1613 起,成功率98.6%,防止群体性上访 9 起,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三是完善人民调解保障机制。推进落实人民调解员 工作补贴报酬,全县人民调解员补贴 49.8 万元已 全部发放完毕。
【特殊人群管理】 截至 2014 年 12 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 861 人,累计解除 664 人,在册管理 197 人,无一人重新犯罪;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 831 人。一是积极推进曙光基地建设。社区 矫正业务用房(曙光楼)竣工并启用。日照市副市 长马先侠和市司法局局长赵文胜到曙光基地调研时 对曙光基地取得的巨大变化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 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在县曙光基地现有硬件的基础 上,按照省厅“四个规范”的标准要求,全面理顺 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打造看得见的规范。三是加强 集中教育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的方式,每月一 次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在曙光基地进行集中教育 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基层基础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全市县域司法行 政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会议精神,参照省级规范化司 法所标准要求,下发了全县司法所业务用房以及基 础性设施规范化建设标准,统一了徽标、办公室设 置、标识牌、宣传版面等样式。规范案卷管理,对 案卷材料统一模式、统一管理、统一归档。到目前, 全县规范化司法所达标率达 60%。借县自来水公司 搬迁之机,积极争取将其原仓库改建为县法律服务 中心和群众服务中心,中心使用面积 2700 平方米,总投资 700 余万元,于 2014 年 11 月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