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制定实施“以林为主、林粮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山区建设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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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制定实施“以林为主、林粮牧结合、多种经营、
全面发展”的山区建设方针

  五莲县总面积1497平方公里,其中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85.9%,平原土地面积仅占14.1%。全县耕地面积62.3万亩,宜林面积105万亩。县境地处偏僻,土壤瘠薄,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生态条件和“以粮为纲”的经济模式,一直影响和制约着全县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五莲县委、县政府抓住机遇,认真总结以往治山治水、改土造田的经验教训,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了对山区开发建设的认识,经过党代会、人代会、四干会达成了“山是财富、不是包袱、靠山吃山、大有前途”的共识。1979年2月,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以林为主、林粮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山区建设方针,以改变过去强调粮食生产、忽视多种经营的片面做法。经过全县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全县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得到健康、迅速的发展。
  为贯彻好“以林为主、林粮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山区建设方针,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发展多种经营的全面规划》。规划要求,大力发展以林、果为重点的林果业和以养猪为重点的养殖业,大力发展社队加工业,不断提高加工能力和质量。积极鼓励正当的社员家庭副业,搞好家庭养猪、养鸡、养兔和手工艺品加工。狠抓基础工作,办好林业种苗、畜禽鱼苗繁殖、副业资源培植和技术培训等多种经营基地。各社队根据全县总体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规划,迅速组织实施。各行各业大力支援多种经营生产,工业部门通过产品配件生产,搞代加工等办法,为社、队工副业生产提供条件。财贸部门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从产、供、销各个环节上,大力支持农村多种经营。农林水部门搞好林、牧、渔业的技术指导和生产的组织工作。财政金融部门从资金上予以支持,促进多种经营较快发展。
  随后,县委分工3名副书记和2名革委会副主任具体抓多种经营,成立多种经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公社分别成立由1名公社党委副书记、1名供销社副主任牵头的5至7人组成的多种经营领导小组靠上抓。各大队党支部分工1名副书记或支部成员,组织多种经营专业队具体抓,使多种经营层层有人靠、常年有人抓。在县委统一领导下,“以林为主、林粮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山区建设方针在全县很快进入实施阶段。
  在指导思想上,“以林为主、林粮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山区建设方针,强调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全县是以林为主、多种经营,具体到某一个社队,要因地制宜,发挥自己的优势,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宜牧则牧,适宜发展什么就发展什么,不搞“一刀切”。
  在具体工作上,改变过去那种层层下达种植计划,统得过死的做法。县里只向每个社队下达产量计划和征购任务,充分尊重社队的自主权,社队在保证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按照自己的情况安排种植计划。
  在评优树先上,不再单纯“以粮为纲”,而是看综合发展和经济效益。主要看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提高的幅度,对国家贡献、集体积累、社员分配提高的水平,多种经营基础打得牢、经济效益好、生产费用低等指标,以引导各社队搞好多种经营、综合发展。
  在组织领导上,从县到社队各级,都是一把手亲自抓,分工领导经常抓,专门班子具体抓,从制定规划、政策到技术指导和具体管理都有专人负责。农业主要抓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生产;林业主要抓治山整地、育苗嫁接、植树造林、“三园”管理;牧业主要抓“良种”选留、大家畜配种、家禽孵化和家庭养殖;副业主要抓手工艺品加工。
  1981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农委《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1981〕13号)。报告指出,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是繁荣我国农村经济的一项战略措施。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地委精神,县委先后召开了常委扩大会和公社党委书记会议,研究部署农业增产增收工作,并于5月2日发出《关于认真传达贯彻中央〔1981〕13号文件的通知》,全县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文件,总结经验教训,贯彻“以林为主、林粮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劲头更足了,决心把多种经营搞上去。同时,县委组织20多人对山区建设方针落实情况进行调査研究,总结了一批林、蚕、果、茶、养猪、工副等各个项目责任制较完善,效果较好的典型经验,组织交流和推广。随后,从县直机关抽掉了80名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干部,帮助各社队建立多种经营生产责任制。
  全县多种经营生产责任制,主要是实行“四专一联”的责任制形式。即以生产大队为单位,划分多种经营专业队(场)、专业组、专业户、专业工,依据产量或收入计算报酬。全县共划分各种专业队(场)941个、专业组1411个、专业户699家。
  随着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全县以林为主、多种经营出现了新局面。截至1981年,全县共治山整地16.4万亩,成片造林17.2万亩,新栽各种果树200多万棵,改造良田7万亩,修上山营林路190.5公里。全县共有果树700多万棵,用材林43万多亩,茶、桑园1万多亩,绿化面积占宜林面积的75%,林木绿化覆盖率达27%。水利工程的蓄水能力达到2.3亿多立方米,人均水浇粮田0.5亩。全县从事多种经营生产的人员由1978年的5万人增加到7.2万人,占到总劳力的41%。以桑、烟为主的多种经营开发取得成效尤其明显,成立了五莲县丝绸公司,形成了“南果北桑”的发展格局,在许孟、汪湖等公社重点发展植桑养蚕,截至1982年,全县桑园面积发展到 3340 亩。全县黄烟种植发展到许孟、汪湖、中至、于里、院西、管帅等乡镇,种植面积近万亩。
  在县委带领下,全县人民大搞以植树栽果、治山修路为主的山区综合开发,使山区开发建设进入了重点突出、多业协调、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正确轨道。全县在落实“以林为主、林粮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山区建设方针的过程中,既突出林业这个重点,又保证粮油稳步增长,广泛利用多种资源,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着重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以林为主和粮油生产的关系。全县粮食作物面积保持37万亩,花生面积增加到18万亩,其他经济作物和自留地9万亩。把偏远的15 万亩山地逐步退耕还林。二是林业和多种经营的关系。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必须注意发展见效快的短期项目。大力发展“八养”:养猪、养牛、养羊、养鸡、养兔、养蜂、养鱼、养貂;狠抓“三矿”: 料石矿、石棉矿、花岗石矿;强化“三窑”:石灰窑、砖瓦窑、缸瓮窑;抓实“三组”:工艺品加工组、铁木家具维修组、房屋建筑组;抓牢“四坊”:豆腐坊、粉坊、油坊、磨坊。做到远抓树、近抓牧,工副业天天见收入。在发展果树的同时,注意发展棉槐条,推行新栽果树底下种花生的办法,做到“树上不收地里收,以短养长两不丢”“吃着短的,干着长的,短的吃不完,长的又接班”。三是林业和治山、修路、治水的关系。实现“栽树先治山,治山必修路,修路兼治水,抓好配套设施,路通林茂水上山”的规划目标。四是林业内部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之间的关系。以经济林为主,它能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树苗,带动和促进用材林、薪炭林的发展。全县105 万亩宜林山滩的布局是:经济林35万亩,用材林40万亩,薪炭林、防护林20万亩,柞岚10万亩。既发展经济林、用材林,增加集体收入,又解决社员的烧柴问题。
  1982年7月3日至8日,省委、省政府在五莲召开了“全省山区工作会议”,推广五莲县山区建设的经验。省委第一书记白如冰、省委书记兼副省长李振、副省长周振兴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五莲县委和街头公社党委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会议前后,省内外408个单位、18560多人来五莲参观学习交流经验,对搞好山区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983年,中央绿化委员会授予五莲“绿化先进县”荣誉称号。
  20世纪80年代末,县委根据改革开放的需要,在总结过去经验教训、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基础上,确立了“稳定粮油、提高林果、突出畜牧、发展多种经营、巩固乡村企业”的山区开发建设新方针,不断为山区建设、综合开发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