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完成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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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完成区划调整

  五莲建县以来区划调整曾进行过多次。1947年建县时,隶属滨北专员公署,设7个区;1948年增设松柏区,时辖8个区;1949年12月莒北县撤销时将其所辖的中至、淮河、管帅三区划入,时辖11个区;1950年五莲县改属胶州专区;1954年12月将莒县的石场划入,时辖12个区;1956年2月撤销松柏区,4月将常山区划归诸城县管辖,时辖10个区,同年五莲县改属昌潍专区(后改称潍坊市);1958年1月将10个区划为24个乡,同年9月将24个乡设置为13处人民公社;1965年新设院西、山阳、王世疃3处人民公社,时辖16处人民公社;1984年乡改时,设置22个乡镇;1992年12月,五莲县划归日照市管辖。1994年省政府批准于里、中至、汪湖、叩官4乡撤乡设镇,全县共10个镇、12个乡,这种区划局面一直保持到2000年。
  自2000年初开始,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省、市先后召开了全省、全市乡镇规模调整工作座谈会和城市化工作会议,在先行试点、摸取经验的基础上,对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工作作了专题部署。就五莲县当时的情况看,全县22处乡镇平均人口23180人,平均面积68.25平方公里,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数。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只有3处乡镇,2至3万人的有7处乡镇,1至2万人的有8处乡镇,不足1万人的有4个乡。乡镇规模过小,布局不合理,暴露出一些明显的弊端:机构和人员增加,加重了财政和农民负担;重复建设,导致小城镇发展滞后;由于乡镇规模太小,不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大事,难以形成区域性的经济、文化、教育、信息和服务中心,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转移到二、三产业和小城镇建设上来,严重影响二、三产业的发展,阻碍了全县城市化建设的进程。鉴于此,对五莲县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非常必要、势在必行。
  为此,县委、县政府在日照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区划调整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到省试点单位德州市武城县进行了实地考察。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反复考察论证,拟定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方案,报经市、省审核批准,于 2000年12月组织实施。具体方案:一是经合并调整新设置6个镇2个乡。撤销山阳乡、罗圈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洪凝镇;撤销王世疃乡、杜家沟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街头镇;撤销管帅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于里镇;撤销魏家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潮河镇;撤销院西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许孟镇;撤消七宝山镇、高泽乡,以原七宝山镇和高泽乡的行政区域设立高泽镇,镇人民政府驻原高泽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山庄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石场乡;撤销槎河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户部乡。二是整建制保留3个镇、1个乡。即:叩官镇、汪湖镇、中至镇、松柏乡。
  乡镇合并调整后,全县由原来的10镇12乡,调整为9镇3乡,共12个建制乡镇,比调整前的22处减少10处,压缩45.45%;乡镇平均面积为125.13平方公里,比调整前的68.25平方公里增加56.88平方公里,增长83.34%;平均村(居)为53个,比调整前的28个增加25个,增长89.29%;平均人口为4.26万人,比调整前的2.3万增加1.96万人,增长85.22%。
  这次区划调整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区域经济中心的形成和发展。对乡镇行政区划进行适当调整,形成较大的乡镇规模。有利于各乡镇规模经营的扩大和特色农业的发展,有利于交通、农田水利等设施的统一布局和土地、矿产、旅游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有利于农业生产区域化、产业化的形成,促进区域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是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乡镇规模扩大后,经济总量增大,乡镇调控能力增强,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水利、道路、市场、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有利于支持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同时,人才、技术、资金可以更好地向城镇流动和聚集,为经济的发展注入活力。
  三是有利于小城镇建设。通过乡镇区划调整,可以促进产业融合,顺应经济发展的自然规律和人口活动趋向,发挥中心集镇的辅射带动作用,可以形成较大规模的区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增强小城镇对流动人员的吸附和容纳力。
  四是有利于压缩行政和事业人员,减轻财政压力和农民负担。乡镇过小,造成财政供养人员多,支出压力大,农民负担重。撤并乡镇后,可以减少一部分乡镇行政和事业人员,缓解财政困难,减轻农民负担。
  五是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和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乡镇区划调整后,乡镇规模扩大,机构相对减少,通过优化组合,乡镇领导力量大大增强,乡镇政府将由管理型转变为指导服务型,强化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宏观调控和指导服务,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这次乡镇区划调整,是建国以来继1958年组建人民公社与1984年乡改之后第三次大规模的乡镇区划调整。从调整之后的运行情况看,这次区划调整较之以前的历次调整,更加切合五莲实际,是一次比较规范成功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