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1992年1月-200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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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编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进入新阶段
(1992年1月-2002年11月)


1992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里程碑式的一年。从年初邓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到党的十四大郑重宣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当代中国新的基本经济制度框架。
  从1992年至2002年这10年间,五莲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紧跟中央、省委、市委部署,以思想解放为先导,结合五莲实际,在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核心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拉开了全县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发展方式转变的帷幕。
  推行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农村改革和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农村改革,县委、县政府在保持山区开发建设连续性的基础上,山区开发由单一的资源开发向综合开发利用转变,由低层次开发向高科技开发转变,由封闭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转变。按照“山上建基地、山下办工厂、县外抓流通、县内搞市场”的工作思路,促进山区资源、产品优势向商品经济优势转化。进一步完善土地延包政策,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结合生态建设,逐步开发城乡一体化旅游产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改革,冲破旧的传统观念和管理模式的束缚,以推行“三制度”“四放开”为切入点,不断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约束的内部管理机制,让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提出并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确立工业在全县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广泛开展“学胶南、赶胶南、解放思想促发展”活动,对照先进找差距、定措施,奋力赶超。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积极鼓励发展个体私营企业,使社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解放。
  在积极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坚持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为导向,主动转变政府职能和配套改革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县乡机构改革,压缩管理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增强服务职能。积极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使管理机能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适时推进财政、金融、税务、住房和劳动保障等领域的改革,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改革的相互配合和相互促进。
  在推进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县委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不断强化党的建设,扎实组织开展“三讲”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在1991年,成功创建全省第一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之后,1995年又成功争创为第三届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以 “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挖山不止、拼命实干”为主要内容的“五莲精神”不断发扬光大,成为五莲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和政治优势。1998年10月,省委书记吴官正在视察五莲山区开发建设时赞叹:“五莲人民很伟大,五莲的干部很能干,‘五莲精神’不简单!”对“五莲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1999年6月,全省加强县委领导班子建设座谈会在五莲召开,对 “五莲精神”给予高度评价并加以推广,使“五莲精神”享誉省内外。历届县委、县政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带领全县人民在新时期的创新实践中,为“五莲精神”赋予了“开放包容、创新创业、亲山亲水、先干快干”为内容的时代内涵,成为新时期促进五莲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新生动力。
  20世纪90年代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变革,是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了五莲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