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注重群团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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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注重群团组织建设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五莲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根据各自特点,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89年12 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明了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众组织的性质和职能,是新时期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县委及时召开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骨干会议,传达贯彻中央《通知》精神。会后,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先后在专职干部中召开了传达学习中央《通知》精神的专题会议。
  为掌握学习贯彻中央《通知》精神的情况,1990年7月下旬,县委由分管副书记牵头,组织工、青、妇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调查摸底。县委召开常委会听取了工、青、妇的工作汇报和调查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了县委《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的意见》。县委针对过去一个时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存在的问题,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的组织建设。先后为17个局(公司)级工会配备了工会主席,为15处团委配备了专职干部,为乡镇妇联充实了6名专职干部,在县直17个党委中建立了妇女工作委员会,以解决这些单位长期以来缺乏专职干部和干部老化的问题。二是进一步落实提高了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在新配备的工会主席中,绝大多数都进了党委(支部)班子,各级工会主席均享受同级党、政副职待遇。青年、妇女干部的待遇问题也按县里有关规定得到了落实。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入党,组织上予以优先考虑。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的培训、培养。县、乡两级党校有计划地开展对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的培训,各乡镇党委有计划的在农村中选拔了一批优秀的青年和妇女干部,充实到“两委”班子中,为村级组织培养了后备力量。

发挥工会作用
  随着中央《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组织凝聚力。一是深入开展争创工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1984 年至1992年底,全县各条战线工会组织中涌现出先进集体156个、先进单位267个、先进个人2680名,充分显示了工会组织在新时期建设事业中的向心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教育培养,提高工会干部整体素质。1983年至1987年,根据县委要求,先后举办了多期学习中央文件、振兴中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读书班和培训班。1990年,选拔有较强责任感的工会干部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有关信访、法律、劳动、工资培训班,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自身素质。三是加强工会信息和财务工作的领导管理。1990年,对全县40余名工会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初步建立起一支工会信息工作队伍;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简政放权、管好用活的原则,加强经费的收、管、用,收支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四是建立健全岗位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改变工作作风,注意工作方法,强化为基层、为职工群众服务的思想观念。
  履行职代会职能,提高企业民主管理水平。组织各级职代会积极讨论审议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措施及重点任务,充分发挥职代会的职能和参谋作用,有力地推进了企业改革。1987年,县总工会积极参与在企业中推行承包(租赁)责任制工作,各级工会在听取承包人答辩、民主评议、推荐承包(租赁)人等方面充分发挥工会的参与职能,体现了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1990年,先后参与了企业二轮承包、政工职称评定、企业工资调整、企业内部分配等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增强了广大职工的民主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有效地发挥了工会的职能作用。
  发挥工会教育职能,提高职工素质。通过职工夜校、工人俱乐部、文艺会演等形式,向广大职工进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社会主义信念、为振兴中华做贡献的教育,参与活动的职工达2.8万人次。1988年,县委决定深入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活动,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利用图书馆、职工俱乐部、职工夜校、广播电视、宣传栏等阵地,采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唱、书画展览和请老职工、老党员忆厂史、讲传统等多种形式,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使广大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

履行共青团职能
  全县共青团组织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共青团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学习创新,勇于奉献争先,积极投身到改革和建设的伟大实践。
  培养“四有”青年。各级团组织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青少年,以发展的观点引导青少年,以崇高的理想启发青少年,以高尚的情操陶冶青少年,以丰富的活动充实青少年,让广大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品质不断得到升华。1983年,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了“学习模范团员张海迪,争做80年代雷锋”和“为您服务、植树造林、创优美环境突击周”等活动。1986年,在全县开展“一五”普法教育活动中,对青少年学法情况进行了考试,合格率达85%以上。1988年至1989年,全县各级团组织广泛开展了 “文明青少年达标” 竞赛活动,涌现出一大批青年文明岗和青年服务新星,活动使全县青少年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文明建设上了一个新水平。1991年,在各级中小学团队组织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革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广泛深入地开展“争做未来建设者”实践教育活动,着力培养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1985年,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对各行各业的青年提出了不同要求:农村青年要成为科学种田示范户、治穷致富带头户、商品生产带头户;企业青年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窍门、小建议、小革新“五小”活动;财贸系统青年开展“双佳”活动;学校团组织开展“学雷锋创三好”活动。1989年9月,在全县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了 “坚持立国之本,确立人生航标”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加深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的理解,自觉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自己的人生航标,坚定理想信念,在建设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加强团组织建设。1983年,团县委根据县委加强组织建设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团组织的建设,全县培训团支部书记390人,发展新团员1070人。1986年,开展了以“建功业,育新人”为主题,以创“先进团支部”为中心的“创先”活动,健全团干部的工作岗位制,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团组织建设上了一个新水平。1988年,共青团五莲县委书记张博华出席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荣获团中央颁发的“五四青年奖章”。1990年2月,召开了共青团五莲县十四届五次全委(扩大)会,会议肯定了共青团在全县经济建设中发挥的青年突击队作用和在稳定社会局势中承担的责任。全县的团员青年,在城镇职工中占总数的60%以上,在乡村约占农民总数的50%,他们是一支强大而集中的社会力量,是开发建设五莲的重要生力军,在全县各行各业发挥了勃勃生机和活力。

强化妇联工作
  五莲县各级妇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妇女特点开展活动,紧跟时代步伐,建功立业,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发挥了“半边天”作用。
  加强培训学习。针对农村妇女文化知识水平普遍较低的实际,全县各级妇联通过举办妇女学习班,对她们进行政治理论、文化知识、科学技术教育,努力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1985年4月,召开了县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动员全县妇女投入经济体制改革的决议》,会后全县共举办各种形式的妇女干部培训班21期,有726人次参加了学习,占应参加人数的98%。1987年,县妇联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五莲县科技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指导各级妇联先后举办技术培训班170 多期,使5600余名妇女不同程度地掌握了实用的致富技术。1988 至1989年,县妇联根据全县广大农村特点,层层举办培训班,提高广大妇女商品生产意识,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组织商品生产。至1990年,全县从事商品生产的妇女达11.2万人,全县农村以妇女为主的“个体户”“专业户”达万余户,占总数的40%。
  开展维权教育。随着全县“一五”普法教育的开展,各级妇联把加强维权教育,保障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1983年,将妇女、儿童、老人的维权工作,列入信访工作的重点,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案件39次,对因家庭纠纷、生女孩受虐待、干涉婚姻自由、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县妇联会同司法部门迅速进行了认真的处理,有效地维护了妇女权益。1986年至1987年,全县各级妇女组织普遍建立了法律咨询机构,为进一步做好维权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1988年,各级妇联普遍建立了普法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了《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常识。11月27日,召开了五莲县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动员全县妇女积极投身改革,为振兴五莲做出新贡献的决议》,表彰 “三八”红旗集体52个,“三八”红旗手110人,五好家庭100个。1988至1992年底,县乡两级妇联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216件,分别做出了恰当处理。
  发展托幼事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妇联组织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央关于全党全社会都要十分重视和关怀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指示精神,普遍组建调整了各公社及厂矿企业的托幼组织,任命一批幼儿园园长,配备了专职辅导员,购置了幼儿园常用设备、健身活动器具,全县托幼工作有了新的提高。1984年,全县办幼儿园102 处,4—6岁幼儿入园率达78.5%。1989年,在上级“巩固、发展、整顿、提高”方针的指导下,县妇联在搞好一般幼儿园所管理提高的基础上,重点抓中心园所与一级园所的升级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截至1992年,605个村办起幼儿园,办园率达95%,4—6岁幼儿入园率达96%。
  强化组织建设。1982年至1984年,县妇联集中抓了以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性为中心内容的思想建设和推选妇女干部参选、参政为主题的组织建设,有力地提高了妇女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至1987年底,全县有629名妇女成为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成员,使妇女组织建设与参选参政工作提高到新水平。1988年11月,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五莲县妇联第八届执行委员会。
  全县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在县委的领导下,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了各自的思想政治教育、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参谋助手、桥梁纽带等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