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整顿基层党组织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b2&A=6&rec=44&run=13

第三节 整顿基层党组织

  1982年6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召开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座谈会。会议分析了党的基层组织状况和存在的软弱、涣散等问题,强调必须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整顿。五莲县委按照中央和省委、地委的部署,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全县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工作。
  整顿农村党组织。1982年9月,县委在山阳公社进行了后进村基层党组织整顿试点,了解掌握后进村特点,探索整顿后进村的经验,制定了《五莲县整顿后进村基层党组织的意见》。11月上旬,县委召开由公社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对整顿全县后进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根据调查,全县农村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差的党支部65 个,约占总数的10.2%。为保证整顿质量,县委从县直机关抽调27名干部,组成县委调査组,分3个工作片,对各公社后进村党组织的整顿工作巡回检査指导。整顿工作以党的十二大精神为指针,坚持思想教育为主,以《党章》和《准则》为基本学习材料,以整顿领导班子为重点。引导党员干部通过回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较好地解决了思想认识上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调整党支部领导班子,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得到恢复和健全,较好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了农业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各项工作的开展,这次整顿于1983 年2月上旬基本结束。
  1985年,全县各乡镇建起了乡镇党校,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学习。1986年在全县乡镇和农村干部中建立了《干部创业簿》,在党员中建立了《党员成绩册》,开展“当一任干部,创一番业绩,造福一方群众,带一方正气”的活动。1987年在全县农村建立了党员活动室,开展党日活动和新时期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大讨论。1988年在广大农村普遍建立了党支部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党员年度目标管理制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按照潍坊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县自1989年11月20日至1990年1月5日,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了一次集中整顿。县委成立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的整顿工作。县委整顿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划片分工,深入到各乡镇、农村检查督促整顿工作。并通过《五莲情况》开辟了“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专栏,及时交流推广整顿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集中整顿,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各乡镇党委针对个别村干部在收提留、划宅基地、计划生育、调整土地过程中不能一视同仁的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驻问题突出的村,对村干部进行党的宗旨教育,督促这些村干部整改存在的问题。二是各乡镇党委抓住个别村庄和单位的个别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生活上多吃多占、假公济私,工作上只守摊不创业的问题,深入开展廉政勤政教育。许孟镇党委组织华东劳动模范原大茅庄村支书郭公奎等老干部,巡回到各村作报告,介绍他们当干部过好“名、权、利”三关,为群众办实事、留脚印的先进事迹,使干部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三是纠正了一些党员对自己要求标准低、作用发挥差的问题。针对农村部分党员在新形势下不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老百姓的问题,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了“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大讨论和“我为党旗增光辉”活动。四是纠正了部分党员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问题。各乡镇针对部分党员只顾个人利益不顾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交提留不积极、完任务不带头的问题,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了“共产党员要自觉为共产主义大厦增砖添瓦”的大讨论。整顿期间,收回个人欠集体款96.5万元,占欠款总数的91%。全县共有476个村清理了财务,清理三角债615万元,收回公款314万元,其中村“两委”干部退交19.5万元。在这次集中整顿中,纯洁了党的组织,调整充实了支部班子。全县共调整农村基层支部班子74个,占农村支部总数的11%,其中调整支部书记16人,新进支委成员92人,调出31人。使全县农村基层支部一类班子达352个,占55%,三类班子38个,下降到6%。通过组织整顿,全县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明显增强。
  1991年,在全县开展了创建全省农村党的建设工作先进县活动。县委按照省委制定的标准,组织力量对全县争创农村党建工作先进县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査。全县广大农村党组织坚持以创建先进县活动为动力,形成了发奋工作、强化基础、狠抓落实、争先创优的浓厚气氛,农村党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整顿企业党组织。1982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营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决定》,对全县企业基层党组织集中进行了思想、纪律和组织整顿。这次整顿根据党委集体领导、党员民主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制度。1988年6月,根据十三大精神和《党章》、《企业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贯彻执行〈企业法〉的通知》的规定,五莲县委制定了《关于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企业党组织建设总的要求,实行党政分开,转变工作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精减专职人员,改进活动方式,理顺各方关系,从而使企业党组织更好地发挥保证监督作用。《意见》明确了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职责。一是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运用各种形式,搞好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及时发现、培养和考察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支持厂长(经理)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保证厂长(经理)在企业的中心地位和法人代表资格,支持厂长(经理)大胆改革和探索,抓好企业两个文明建设,支持厂长(经理)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正确行使人事权。三是配合厂长(经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加强党组织与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并协助厂长(经理)解决职工在工作、生活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四是对职代会、工会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发挥工会组织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尊重工会组织在工作上的独立性,支持工会组织正确地行使民主权利,由他们按照自己的章程和选举程序民主选举和罢免领导成员。《意见》要求企业党组织的改革,把分解和转变职能作为核心内容,把理顺关系作为重点,统盘考虑党、政、工、团等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调配,使党组织工作机构改革与行政管理和群团机构改革同步进行。认真选配好党务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上与行政干部一视同仁,保持党务干部的相对稳定。1991年,县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党的组织建设的试行意见》,进一步加强了企业支部班子建设和车间班组的党组织建设。
  整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1989年11月,五莲县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对县直、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全面整顿。
  整顿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学习教育阶段。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明确整顿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任务要求和方法步骤,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端正态度,积极参加整顿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文件和江泽民国庆讲话,用上级的指示精神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结合学习文件,紧密联系实际,搞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理想宗旨、艰苦奋斗和党风党纪四个专题的教育。二是民主评议阶段。党组织和党员按照制定的工作目标,认真总结自己思想、工作情况,填好《干部创业簿》《党员成绩册》,并对照《党章》《准则》分别进行自查。发动党内外群众,分别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进行评议,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对每个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做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评议意见。评议结束后,各党委、支部及时将评议结果同每个基层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见面,针对评议出的问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他们总结经验教训,制订整改措施。三是组织整顿阶段。对需要调整充实的班子进行了适当调整充实,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按照程序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对违纪党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作出处理。四是建章立制阶段。各基层支部在原有基础上建立和完善5个方面的制度:以党的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党内民主生活会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支部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党员联户年度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支部正常工作制度;以端正党风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建设制度;以民主评议党员和填写干部创业簿、党员成绩册、党务政务公开、民主议事为主要内容的监督考核制度;以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党的建设联系点、党务工作例会和党务工作检查评比为主要内容的党委、支部抓党的建设工作制度。
  通过不断加强新时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效解决了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激发了广大党员“热爱五莲、振兴五莲”的积极性,为全面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