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加强统一战线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b2&A=6&rec=38&run=13

第六节 加强统一战线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五莲县统战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根本任务,县统战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联职能作用切实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设立了全县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小组和民营经济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各乡镇配齐统战委员,县直各部门明确分管统战工作的负责人,建立健全统战工作网络,推动了全县统一战线工作的深入开展。
  积极开展对台工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台属政策,对因受台属关系的牵连而产生的各类冤假错案,按政策给予平反纠正。截至 1982年10月,全县共摸底排查出去台人员380户、894人,去台人员在大陆的亲属和亲友1071户、4975人,与台湾亲友有通信联系的117人,通汇的45户,依法落实政策的24户。1984年7月,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1984〕11号文件,从政协、统战部、组织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文教、卫生等部门抽调了11名思想政治水平较高,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同志,组成专门班子,用3天时间进行短期培训,掌握政策界限,查出全县尚有遗留案件和新发现的案件线索8起,有4人属于落实政策的范围,均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落实。
  1989年8月,为加强对台工作的领导,成立中共五莲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县对台工作,研究对台工作的重大问题,检查党的对台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向巿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报告工作。1991年8月,改为中共五莲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在县委部委办序列中单独列编,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即中共五莲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五莲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突出对台交往交流和对台经贸两个重点,为全县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987年11月台湾开放居民赴大陆探亲后,两岸人员往来日益密切,许多台胞纷纷回乡探亲、旅游、经商、定居。至1992年,共接待台胞千余人次,办理定居台胞16人。1989年台胞李应玥回乡探亲,先后出资兴建了农民文化宫、怀乡桥、佛光桥等,共累计为家乡捐款捐物合人民币近250万元,为家乡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重视民族宗教工作。五莲县民族宗教科成立于1990年4月,为县政府副科级内含机构,负责全县的民族、宗教工作。1993年12月,民族宗教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移交到县委统战部,对外使用县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的名义。1995年10月,在县委统战部加挂五莲县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的牌子,由统战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民族宗教业务移交统战部后,统战部和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观念,切实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
  1989年,全县统计共有少数民族19个,114人。1990年以后,因婚姻等原因来五莲落户的少数民族人口逐渐增多,分布在各乡镇农村。县民族宗教办公室紧紧把握“团结、进步”两大主题,开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与少数民族和睦相处的良好局面。帮助少数民族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科学文化水平。
  尊重和维护宗教信仰自由,既保障人民信教的自由,又保障人民不信教的自由,是我们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改革开放以后,县里设立了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乡、村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出台了《加强宗教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意见》,明确乡镇农村宗教工作职责和村(居)宗教工作职责,宗教工作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宗教工作遵循“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制渗透”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全县境内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三种宗教信仰活动。在解放后至光明寺恢复前这段时间,县内佛教信徒较少。1978年以后,随着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1984年五莲山护国万寿光明寺的修复,佛教信徒逐渐增多。1985年,经省宗教局批准,五莲山护国万寿光明寺列为佛教活动场所。1998年9月,觉照法师率10名僧人入住光明寺。
  改革开放以前,全县基督教信教群众仅有5人。20 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受周边县、市影响,基督教信教群众增多,至1996年发展到665人,教徒多散布在农村,一般于礼拜天聚会活动。基督教呈现如下几个特点:一是信教群众以中老年居多,多数是老弱病残和部分单身户。二是信教群众分布广、家庭聚会点多,全县有11处乡镇有信教群众分布。三是信教群众大多经济拮据,生活比较贫困。1997年,对全县信教群众进行登记时,信仰伊斯兰教的仅有13人,他们一般不进行聚会活动。
  强化工商联工作。五莲县工商业联合会成立于1952年11月27日。1956年,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该会解散。党的十四大以后,非公有制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发〔1991〕15号文件精神,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1994年4月,五莲县工商业联合会恢复成立,挂靠县委统战部。9月6日,县工商业联合会召开了恢复成立后的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执行委员会、会长、副会长。
  工商联恢复成立后,坚持“团结、教育、引导、服务”的方针,充分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独特优势,积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了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工商业联合会会员队伍不断壮大,组织建设不断加强。1998年9月,县委转发了县委统战部《关于尽快建立健全工商联乡镇商会组织的意见》,并于当年成立了洪凝、许孟两处商会。随后,街头镇、王世疃乡(现已并入街头镇)、于里镇相继成立了工商联商会。街头商会成立后,积极开展工作,其加强组织建设的做法,在全省工商联系统基层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在会员发展方面,注重把拥护党的政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个体、工商大户、私营业主和改制企业及时吸收入会。二是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加强维权工作。各级工商业联合会,由初期的信息服务,逐步拓宽到法律咨询、技术服务和投融资指导等方面,并将部分会员企业纳入了重点保护单位,有效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发挥好“桥梁”和“助手”作用。工商业联合会积极为会员拓宽参政议政渠道,1998年,县人大、政协换届时,被推选为县人大代表或被安排为县政协委员的共有30余人,并在县政协界别设置中,增设了工商联界,为他们参政议政提供了舞台。四是不断加强思想建设,提高会员素质。1997年,县里成立了民营经济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工商联发挥自身职能,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先后开展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先富帮后富,共走富裕路”“争当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县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素质,推动了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加强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工作。农工党山东省委直属五莲党小组成立于1989年。五莲县划归日照后改为农工党日照市委直属五莲支部,全县有农工党党员9人,民主促进会会员1人。五莲县委注重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工作,1991年4月,县委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意见》。1991年9月,县委批转了县委统战部、组织部《关于选拔培养党外干部的规划意见》,此后,在县政府及工业、农业、林业、水利、文化、教育、卫生、司法、监察、科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逐步配上了一名党外领导干部。为了充分发挥党外人士的作用,统战部门利用迎春茶话会、学习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让他们充分了解县情,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共商经济和社会发展大计。同时大力支持民主党派积极开展各种有益活动,调动和保护了他们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为五莲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