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创建全省第一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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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创建全省第一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

  1981年以来,经过“五讲四美”和“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全县人民的文明礼貌意识不断增强,社会风气得到好转,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在1983年的“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期间,中宣部、省委、地委先后发出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十二大提出的加强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争取在五年内实现社会风气根本好转。
  为此,五莲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为主任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各公社(镇)党委、管委和县直各党委也相继成立了“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五莲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纲要》,充分利用节庆、纪念日和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举行多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县直企事业单位、各乡镇和学校建立了20多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各行各业的干部、群众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1983年,全县共评选出56个文明村庄、11个文明工厂、2个文明商店、2个文明医院、3个文明学校和24个文明单位,这标志着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1984年,在贯彻全省蓬莱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之后,对全县的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查验收。
  1985至1986年,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了争创“双文明户”(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活动。县“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在五好家庭条件的基础上制定了“双文明户”的八条标准。截至1986年底经过年终严格评审,有12487户挂上了文明户光荣牌。1986年9月2日,县委、县政府在魏家乡召开全县第一个“县级文明乡”命名大会,随后魏家乡相继被评为市级和省级“文明乡”。
1986年9月28日,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县委、县政府响应中央及省、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号召,于1987年4月,结合学习《决议》,回顾讨论了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制定了《五莲县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规划》,明确了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和目标。同年6月,县委将“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改名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规划》制定后,召开了全县三级干部大会进行了讨论修改,下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培养“四有”新人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在全县人民群众中深入进行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共同理想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及科学文化教育,继续广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和学英雄、学先进及读书演讲、创业立功、评优选佳等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全县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此,潍坊市委在五莲县召开了精神文明建设现场会议。1988年与邹县结成精神文明建设姊妹县,互相学习,互相促进,进一步扩大了精神文明建设成果。
  1990年,县委、县政府作出了争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的决定,全县各级形成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的共识。在争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活动中,把弘扬“五莲精神”作为开展活动的主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第一,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全县上下按照把基础工作抓深、抓实的要求,一是加强基层班子建设。县委、县政府先后作出了关于开展农村干部创业活动、加强“两工”(义务工、建设工)管理、政务公开、转变领导作风等9个方面的决定,深入开展争创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县活动,在全县推广了 36个村级组织建设搞得好的村庄的经验,调整充实了 46个后进支部班子。二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为把各项精神文明基础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对党的基层建设、干部任期目标管理、文化大院等阵地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移风易俗、尊老养老、文明户评选、绿化美化等基础工作提出了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干部创业簿》《党员成绩册》填报制度。三是狠抓社会细胞建设。1990年,全县有2170多个家庭被评为文明户(五好家庭),有4500多名妇女分别被评为好婆婆、好媳妇、好小姑。四是加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全县各乡镇普遍建立了党校、农民教育中心和职工学校,有80%的村建起了党员活动室和青年、妇女、民兵之家。
  第二,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开展了“治理脏、乱、差”“文明户评选”“文明单位整顿”等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实到基层。1990年,全县围绕争创先进县这一目标,区分不同层次和对象,有针对性地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了“学先进、讲奉献、树新风”活动,“尊老、爱老、敬老、养老”活动,“文明建设达标竞赛”活动,创建卫生城活动,以及城乡各种文体活动,在全县形成了人人参与争创精神文明先进县活动的良好氛围。
  第三,重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培养发掘不同侧面、不同类型的先进典型,利用典型引路,是五莲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由于全县具有一大批在全市甚至全省有一定影响的样板单位,县委在争创先进县活动中,组织所有文明乡镇、文明系统开展了“双文明建设达标竞赛”活动,让这些先进典型发挥出更大的作用。通过竞赛,魏家乡、管帅镇被省政府授予“明星乡镇”光荣称号,潮河镇、许孟镇、邮电系统被县文明委命名为“双文明建设达标竞赛”活动优胜单位。截至1990年,全县建成省级文明单位5个、巿级文明单位29个、县级文明单位439个。通过这些文明单位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为加快实现全县“政治稳定、经济发展、风气好转、环境优美、人民富足”的奋斗目标,营造了良好的文明环境。
  经过多年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创建工作,1991年3月,五莲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第一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
在五莲县荣获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 庆祝大会上,县委书记徐善来肯定了五莲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一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力量。全县1201个基层党支部,一类领导班子达71.5%,三类领导班子仅占3.5%,无瘫痪和半瘫痪领导班子。全县2.8万多名党员,经民主评议,优秀和合格的占99.8%,不合格的只有0.2%。二是建立社会道德规范,加强了社会道德建设。全县助人为乐、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无私奉献等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逐步发扬,聚众赌博、封建迷信、婚丧事大操大办、超计划生育等不法行为和陈规陋俗得到有效控制,全县结婚登记率、晚婚率、计划生育率、火化率等项指标达到全省全巿先进水平。三是发展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全县城乡中小学校舍改造经省、巿检查验收全部达标,适龄儿童入学率、在校生巩固率均超过省市要求。22处乡镇、585 个村办起了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有80%的村建立了科普协会。农村有线广播通播率达100%,喇叭入户率达到75%以上。四是稳定了社会治安秩序。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治安案件发案率分别为万分之一点八六和万分之五点一六,低于全巿平均水平,全县没有出现一起“六害”犯罪案件。五是改善了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县城驻地进一步落实了门前“三包”、卫生达标责任制等措施,全县村庄规划已完成70%以上,村村建立了卫生室;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0.1%,城乡绿化达标。同时,也指出了全县在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严的标准。
  从1982年至1991年,经过十年艰苦努力,五莲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由初期的治理“脏、乱、差”,创建成为综合性的全省首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是全县干部群众大力弘扬“五莲精神”的结果,标志着全县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文明行为素质的提升,为加快全县物质文明建设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