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荣获联合国“克鲁普斯卡娅”国际扫盲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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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荣获联合国“克鲁普斯卡娅”国际扫盲奖

  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的目标,相关部门提出了“40岁以下的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85%”的具体要求。于是,全国各地掀起了扫除文盲的高潮。
  长期以来,由于五莲县自然条件差,教育基础薄弱,小学教育到1976年尚未完全普及。加上受“左”倾思想影响,扫盲工作中浮夸虚报现象比较严重,不仅历史上的老文盲没有扫除,而且新的文盲又不断产生。据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农村12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有182541人,占人口总数的38.7%,其中12至40岁的少青壮年文盲78992人,占全县文盲总数的33%。
  面对这一状况,县委、县政府认识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农村政策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全县人民开发山区的积极性。但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农民文化科学技术素质与商品生产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状况越来越突出,特别是一些文盲农民,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商品经济意识淡薄,并进而由文盲导致科盲,如果不扫除文盲,全县经济技术落后的状况就难以改变,必须把尽快扫除文盲,提高全县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作为山区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基于上述认识,从1982年开始,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省、市农民教育工作会的精神,要求各级正确认识扫盲与发展山区经济建设的关系,克服轻视思想和厌战情绪,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并制定了《五莲县1982年至1985年全县扫除文盲的规划》,在全县扎扎实实地开展了扫盲工作。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由于在生产组织、经营方式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扫盲工作再用过去“大呼隆”的老法子,很难行得通了。对此,县委在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一套与新的农业生产特点相适应的方法开展扫盲工作。
  落实扫盲责任。一是各公社(1984年后改为乡镇)专职领导负责制定本公社的扫盲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大队(村)干部搞好扫盲教师的考察、任用和劳动报酬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农村扫盲工作,推广先进经验,为基层解决扫盲中的困难,保证按计划完成全公社的扫盲任务。二是大队(村)干部负责制定村里的扫盲计划和措施,落实扫盲对象,选拔民办教师包班包人组织扫盲对象学习,并按完成任务情况实施奖罚,定期检査督促民师的教学和学员的学习情况,及时解决扫盲中遇到的问题,保证按期完成本村的扫盲任务。大队(村)干部如果是文盲者,必须带头参加学习,一年内如果不能脱盲者,自动退出大队(村)领导班子。三是民师按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授课任务,使所教学员达到扫盲标准,其工资待遇与教班级人数的多少上下浮动,教学成绩突出的在基本工资以外,按成绩给予奖励,达不到要求则从基本工资中倒扣。四是学员逐人与队委会(村委会)签订合同,按要求入学, 按标准脱盲,逾期达不到脱盲标准者,缴纳扫盲费并再次签订扫盲合同,继续参加学习,直至脱盲。
  活化扫盲形式。根据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劳动场地、人员分散,不易集中时间统一学习,兼之文盲半文盲农民的年龄、识字基础及生活居住情况存在着许多差异的实际,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一是办集中扫盲班。这种学习形式,采用的是班级教学的办法,学习的主要对象是青年、村干部和村办工副企业中的文盲、半文盲。在时间安排上,本着农闲多学、农忙少学的原则,除每年集中冬、春季节2至3个月的时间,实行半日或间日学习外,在其它季节保证每周4至5个晚上的学习时间。1982年至1986年,全县共举办 1680个扫盲班,有48195名青壮年文盲参加了学习。二是建立联户学习小组。这种形式主要照顾参加集中学习有困难的男壮年文盲和妇女文盲。按居住条件,一般4至5个家庭组成一个学习小组,由辅导教师到学习小组辅导。全县共组成2629个学习小组,参加学习的有12882人。三是个别包教包会。主要是因各种原因不能离开家庭的文盲,由农村小学四、五年级学生轮流上门辅导。全县共组织近万名小学生包教妇女9470人。 群众称这些小学生为“小先生”, 特别受妇女们的欢迎。四是对15岁以下的少年文盲,由农村小学组织他们到学校学习,全县15岁以下未入学或中途辍学的少年文盲3900名,参加扫盲学习的3165 人。
  五莲县的文盲主要分布在偏远的深山乡村,这些村庄扫盲任务重、条件差、难度大。县扫盲工作组对扫盲工作难度大的村庄采取了特别措施,除在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照顾外,还利用冬春农闲季节,组织全天班,进行突击性扫盲。县里于1983年春,抽调部分业余教育干部、中心小学副校长、学区扫盲辅导教师,组成了一支340人的扫盲工作队,深入落后单位、分村包干,帮助抓好扫盲工作,促进了全县扫盲工作的平衡发展。
  加强师资培训。自1982年以来,本着“就地选拔”的原则,共选拔扫盲班教师1702 人,扫盲小组教师2260人。这支农民教师队伍,先由各公社(乡镇)、大队(村)两级搞好选拔。县级培训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重点进行识字、阅读和写字等方面的教学训练,为各公社(乡镇)培训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回乡后,负责本公社(乡镇)扫盲班、组教师的教学指导工作。1983年,县、公社(乡镇)两级共举办培训班88 期,培训扫盲教师3947人。同时,各公社(乡镇)都建立了扫盲教学辅导站,由教学经验丰富的专职教师对扫盲教师定期进行教学辅导。负责包教任务的“小先生”,则由其班主任教师按计划分给包教任务,边辅导,边检查,保证包教包会。县教育局为民校编印了足量的《农民识字课本》,课本内容分3部分:汉语拼音和同音字,独体字、合体字和汉字笔画、偏旁部首、写字笔顺,47篇课文,共有生字1613个。
  改善扫盲条件。为保证扫盲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委重视扫盲投资。1982年至1986年,通过县、乡(镇)、村三个渠道,共筹集资金120 万元,用于扫盲工作。其中建造扫盲专用教室132间,添置课桌板凳720套,逐步改善了学习条件,使全县所有扫盲班都有了固定的学习场所。
  搞好扫盲验收。为防止扫盲工作走过场,县里按照国家规定的“能识1500个常用字,能阅读通俗读物和能写二、三百字的小文章”的脱盲标准,对完成扫盲任务的单位和脱盲人员,由县乡两级组织严格的检查验收。先由各公社(乡镇)组织初步验收,认为合格后再报县进行复查,经县乡两级验收合格者,由县教育局颁发扫盲毕业证书。1983年到1986年,先后组织了5次全县范围的检査验收,较好地保证了扫盲质量。
  通过积极开展扫盲工作,截至1986年6月,全县12至40岁的少、青、壮年文盲,由1982年的78992人降到9216 人,占同类人员的3.8%,非文盲率达96.2%。1986年9月8日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发的1986年度“克鲁普斯卡娅扫盲奖”一等奖和7164美元奖金。
  1986年,全县基本完成扫除文盲的任务后,继续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向更广更深的知识领域进军,较好地巩固、提高了扫盲成果。一是狠抓小学教育普及工作,防止新文盲的产生。县里通过积极筹集资金、提高教师待遇、改造校舍等措施,全县小学教育质量、学龄儿童入学率、在校学生的巩固率、五年级学生的毕业率和小学普及率均达到98%以上,堵住了新文盲的产生。 二是在全县开展扫盲后的农民技术教育。全县22处乡(镇)先后办起了农民科普学校,有560 个村成立了农民文化技术夜校,占全县农村总数的89%。基层两级农民科技学校,分别采取长短期结合,以短期培训为主的方法,组织农村干部群众学习政治、文化、农业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等基础知识。乡办农民科普学校,以培养农村干部和农村各类技术骨干为主;村办文化科技业余学校,主要组织农村青壮年学习商品经济知识和农业科学技术,以学技术带动学文化。每年参加村办文化科技业余学校学习的青年农民有15800多人,壮年农民22840人。开展农民技术教育,既帮助农民在扫盲的基础上学习文化知识,又培养出一批山区建设急需的农业技术人才。
  1988年,国家教委授予五莲县“扫除文盲先进县”称号,并发给奖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