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加快推进“平安五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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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快推进“平安五莲”建设

  2004年1月,山东省委、省政府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制定出台《关于建设“平安山东”的决定》,提出用三年的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建设平安山东活动,把山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最稳定的地区之一。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分别对此作出了重要批示。2月1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动员建设“平安山东”的各项工作。日照市委两次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下发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日照”的决定》。2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加快建设“平安日照”动员大会。
  早在2003年12月,五莲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平安五莲”的决定》。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县委、县政府于2004年3月12日,又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平安五莲”的实施意见》,对“平安五莲”建设作出具体安排部署。3月1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建设“平安五莲”动员大会,提出了创建“平安五莲”的目标。从此,深入推进“平安五莲”建设活动在全县城乡广泛展开。
  为确保创建“平安五莲”工作有序开展,县委、县政府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平安五莲”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夯实基层稳定基础,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以基层的稳定促进全县的稳定。
  加强基层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整合综治、派出所、司法、信访、法庭等力量,建立乡镇维稳综治工作中心,构建“大维稳”工作格局。指导各村居成立“一办两会一队”(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巡逻队),确保基层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干。在农村实施以“平安互助信息系统”为基础的“平安互助网”村村通建设,推进农村治安防范网络化、科技化,全县农村“平安互助网”建设覆盖率达到85%。
  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先后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行业、平安边界、平安企地共建、平安文化市场等创安活动,推动平安建设深入扎实开展。为把创安工作延伸到家庭“小单元”,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和谐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安全常识、传统美德和家教知识“四进家”活动,以家庭的“小平安”促进全县的“大平安”。组织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通过分类指导、重点培养,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培植10个平安建设先进典型,帮扶整治100个后进村、单位,建立相互交织、覆盖全县的1000个平安共建区(片),确立10000个平安建设中心户,每个中心户联系10—20个家庭,在全县形成了互联互助、共创平安的工作格局。
  实施“牵手工程”,稳控帮扶重点人群。改革户口管理模式,以建立包含户口综合信息、房屋信息、车辆信息、重点人员信息等内容的实有人口管控系统为重点,加强社会管理。全县创新实有人口管理模式的办法在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全县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实施的“牵手工程”的经验,被《大众日报》、山东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等媒体报道。
  深入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实施“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加快普法进程。把普法教育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普法教育同矛盾纠纷排查结合起来,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对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事件,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防患于未然;把普法教育同依法治理结合起来,提高基层依法管理能力,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解决遇到的问题。通过举办广播电视讲座、印发法制宣传单、送法下乡、法律进万家等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宣传。组织成立由15人组成的普法讲师团,设立乡镇普法宣传辅导站12个,普法联络站、联系点652个,干部群众学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领导干部参学率达到98%以上,80%以上的村居、乡镇、企业和学校建立了普法一条街、一条路、一面墙,全县74%的村跨入依法治理示范村行列,80%以上的企业设立了法律服务或聘请法律顾问。
  妥善处理法轮功问题。1999年7月19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作出《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通告。五莲县委、县政府随之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认真解决处理“法轮功”问题。7月26日,县委召开处理解决“法轮功”问题集中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处理“法轮功”问题的统一协调。对县委、县政府等要害部门进行重点防范,对汽车站及主要交通要道进行严密布控,组织宣传车在洪凝镇等重点乡镇巡回播放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通告,对文化市场等进行重点搜查。至7月27日,全县所有参与“法轮功”练习的46名党员和187名一般群众迷途知返,全部退出“法轮功”组织。至7月29日,全县共收缴“法轮功”非法宣传物品2546份。其中,非法书籍829册,音像制品621件,传真复印件431份,其它宣传材料665份。
  在处理解决“法轮功”问题集中教育活动告一段落后,为巩固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成果,县委又派出11个工作组进行回访。2001年5月,成立五莲县委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五莲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对外称五莲县610办公室。围绕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责任追究制,强化教育转化、防范控制、反邪教轻视教育等工作重点,深挖打击,不断巩固提高反邪教斗争成果。2009年,以开展“争网行动”为突破口,侦破邪教案件6起,缴获非法宣传品4000余份,制作设备一宗,受到省、市充分肯定。这是县内自1999年开展同邪教斗争以来,战果最大的一年。此后,县内邪教涉网信息基本消停,社会面上的邪教非法宣传和反动宣传品明显减少,促进和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稳定。
  为进一步提升“平安五莲”建设水平,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建立维护稳定长效机制,组织实施了“四大工程”。
  实施“网底工程”,建立完善治安防范网络。在城区居民区构建治安管控网络,建立以公安指挥中心为“龙头”,巡警大队为主体,治安堵截点、110处警点为依托,流动巡逻中队为纽带,交警、武警、消防等配套联动的快速反应系统。在交通要道构建巡逻布控网络,在进出城区交通要道、公共复杂场所、集贸市场设立警务工作站,在主要街道路口、乘客集中站点等部位布建治安岗亭或110报警点。在城乡边际部位构建查缉堵控网络,城区周边以村治安联防队伍为主体,建立治安固定岗哨和流动岗哨,设立堵截点,预防流窜分子异地作案。在单位内部构建治安守控网络,根据各单位管辖分工,划分责任区,确定岗位目标,组建治安门岗、民调等综治组织,及时了解掌握治安动态,化解矛盾纠纷,控制稳定局势。在农村地区构建治安防控网络,建立健全以乡镇综治办为“中枢”,乡镇派出所为核心,乡镇政法干警、治安联防队员、村综治办和村级治安、普法、调解、帮教、巡逻“五支队伍”为主要力量,各安全文明小区和党团员联户组为依托的治安防范体系。全县探索实施的“网底工程”做法在全市综合治理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实施“金盾工程”,建立经常性的打防管治机制。每月召开治安形势分析例会,组织开展打黑除恶、打霸治痞、打击“两抢一盗”等集中专项行动,实行“零容忍”打击。强化防范控制,建立110、119、122三台合一的指挥体系,实行专群结合的网络化巡逻。按照“人防抓落实、物防抓巩固、技防抓提高”的要求,积极构建配套发展的“五网联动防控体系”,组建100余人的城区治安巡防大队,加大街面治安巡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可防性案件发生。扎实组织开展重点要害部位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党政机关、金融通信、广播电视等要害部门,以及车站、铁路等重点部位和公共复杂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力量。强化严管严控,对全县治安危险分子、“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顽固分子,进行排查,对排查出人员全部登记造册,逐一落实控制措施。对枪支弹药以及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杜绝涉枪、涉毒、涉爆问题发生。通过严打整治,全县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出现了刑事案件总量下降、重大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破案率高、群众满意程度高“两降两高”的局面。
  实施“安康工程”,加大监管力度。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后多次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采石厂、危险化学品、建筑市场、山场防火等专项检查活动,对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档立簿,实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逐一销号,确保隐患限期整改到位。同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定期对常年销售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强化审查监督,从源头上杜绝了隐患产生。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成立“五莲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管理办公室”,初步建立起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平台,健全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制约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实施“民心工程”,建立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按照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镇、重点纠纷不出县的工作目标,构建县、乡、村三级排查调处体系。加强乡镇调解中心建设,进一步健全以乡镇调解中心为龙头,村居调委会和“十户三员”(纠纷调解员、纠纷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为补充,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基层矛盾排查调处体系。通过实施困难救助、问题帮助、法律援助,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力推进了基层的和谐平安。
  “平安五莲”建设是关系社会长治久安的系统工程,基础在群众,关键在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年初,与各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签订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五莲”建设责任书,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坚持推行县领导分线包片责任制,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教育培训不放松,在全县政法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制定出台政法干警执法服务行为规范,从社会各界聘请32名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员。积极开展践行为民服务承诺活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对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和8小时以外的行为进行严格约束。
  2003年以来,五莲县通过扎实推进“平安五莲”建设,强化严打整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了全县社会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先后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县”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