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加大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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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加大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是强化经济综合监督的重要工具,是财政经济法制的重要措施。五莲县自1984年成立审计机关以来,重点围绕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骨干企业审计和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审计等工作,不断完善审计监督机制,拓展审计服务范围,有效维护了全县经济秩序安全。
  2002年至2009年,全县审计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强化审计服务职能,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审计深度和力度不断加大,为维护财经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宏观调控、推动廉政建设发挥了职能作用。
  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在维护地方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地方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宏观调控服务。1993年至2001年,先后开展了同级预算执行审计、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其中1999年,对财政、地税、国库和11个预算执行部门、11处重点工商企业进行审计。2002年以来,将传统审计与现代审计技术相结合,积极推行计算机辅助审计,审计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先后对全县财政收入结构、支出结构、政府债务、工资兑付情况和部分单位进行专项审计,促进了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规范性和实效性。2005年实施预算执行审计项目22个,除对财政、地税、国库三个组织预算执行的部门进行审计外,还延伸审计14处骨干企业和5个行政事业单位,查出违规金额806万元。2007年对全县24个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47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6081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475万元。2009年在加强对财政、地税预算执行单位审计的同时,延伸审计12个重点骨干企业。在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结果报告特别是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情况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得到县政府重视和采纳,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经济责任审计,从1989年至1998年为发展阶段,主要监督对象为企业的厂长(经理)。1998年后进入规范化、制度化阶段。1999年成立了五莲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2000年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日常工作。1989年至1998年,先后对造纸厂、榨油厂、工艺品厂、百货公司、建筑公司、黄金公司、电力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审计。2001年县委、县政府下发《五莲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意见》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实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完成审计项目112个,其中离任审计项目55个,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7个。2002年至2003年,配合全县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对108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04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在搞好离任审计的同时,把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建立任期内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2008年县委、县政府印发《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依法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评价,逐步建立起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新机制,强化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全程监督,前移审计关口,把一些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2009年对15名党政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审计,其中对7名领导干部开展离任审计,对8名领导干部开展任中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1000多万元,提出100余条有效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任期内审计,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了萌芽状态,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进一步规范了单位管理,提高了廉政意识,划清了责任界限,使离任者不交马虎账,上任者不接糊涂班,并为县委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专项资金审计,围绕促进改善民生,深化专项资金跟踪审计,重点加强对关键领域、重大事项和重要资金的审计监督,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了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1992年至2001年,先后组织开展扶贫资金、林业世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乡镇财政支农资金、环保资金、校舍专款和教育经费等多项资金进行审计。2002年以来,组织实施财政支农资金、工业扶改资金、国债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科技教育经费、农村电网改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农村税费改革情况、村级转移支付、粮食直补资金、乡村债务情况、村村通公路建设、社会保障资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确保了涉农资金政策落到实处。其中,2004年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城市低保资金等各项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到部分参保单位,审计结果引起县政府重视。2009年重点关注国家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加强对电网改造工程、社会保障资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资金的审计。通过加大对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和跟踪审计,加强专项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促进了专项资金和行业系统的规范管理,确保党的支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保障了人民群众利益。同时,注重分析和解决涉及民生资金运行中深层次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为县委、县政府搞好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坚持以促进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投资行为为重点,立足监督与服务并重的理念,不断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力度。2006年县政府制定出台《五莲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在2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以及县、乡(镇)财政资金、政府性专项资金(基金)、政府统一借贷的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或转让金、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单位投资或融资等为主要资金来源的新建、改建、扩建或维修改造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全部纳入了审计监督范围。2009年县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规范投资审计质量管理,深化投资审计廉政风险点防控。2009年开展投资审计项目5个,审计工程造价665万元,审减124万元。同时,对所有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和省控资金项目全部实施了跟踪审计,出具审计报告7期共计200多份,有效地促进了扩大内需项目的及时开工、规范建设和顺利完成。实践证明,经济越发展,管理越深入,审计越重要。
  全县审计工作以财政审计“再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无盲区”、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全程跟”、政府投资审计“全覆盖”、廉政建设“无违纪”为目标,积极发挥审计的“审、帮、促”作用,更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审计监督工作服务全县改革和建设的广度与力度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