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加强城建和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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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加强城建和谐管理

  一个城市三份靠建、七份靠管,和谐管理是关键。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以人为本”这个核心,以维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倡导柔情执法、和谐执法,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和亲民执法的理念,取得执法严明、群众满意的良好社会效果。
  创新思路,营造和谐执法氛围。城市管理工作涉及民众的生存生计、生活环境、生产安全,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加强宣传教育是和谐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五莲县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开城管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服务承诺,不断探索城管服务新途径、新方法。在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为增强群众对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了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宣传城管法规,及时反映整治进展情况,总结整治成果。组织执法人员走上街头设立咨询台,悬挂过街横幅,并将城管执法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汇编成册,向广大市民及经营业户发放,接受市民的咨询。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受到市民的欢迎,在全县营造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更新理念,营造和谐执法环境。城市管理中比较敏感的问题就是摊点乱摆乱放、占道经营、乱贴乱画,这些影响市容市貌、扰乱城市公共秩序的现象在个别区域呈蔓延趋势。形成这一现象,有社会因素,也有政策因素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如下岗安置、失地农民、经营场所不足等。为解决这一问题,全县城管队伍创新思维,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维护经营秩序。对占道、店外经营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层梳理、分别处理;对贫困弱势群体,设临时占道经营疏导点予以安置,按照“有序、规范、整洁”的原则将其“控制”起来,规范经营;对可能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公共安全的占道经营,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改进方式,充实和谐执法内容。城管执法对象大多是农民工、困难户、下岗职工。对于违章者,特别是一些弱势群众,决不能单纯依靠收摊子、罚款等手段来实施执法,必须大力推行以人为本的和谐管理方式。一是对弱势群体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处理时坚持以教育、纠正为主,尽可能通过说服教育,劝其自行纠正。把执法的关键点放在预防违章行为的发生上,采取首违免罚,二次进行教育,三次再强化教育的手段,增加巡查密度,强化执法责任,使违章者加深对错误的认识,感到法律的威力,也让执法人员在人性化管理中得到锻炼;二是把严肃执法与协商解决相结合,在既满足市民的需求又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的问题上下工夫、想出路,努力为他们提供一个合适的经营环境,新建了洪凝医院北、房产公司后的工农路等便民市场,实行统一定点设置,统一划线管理标准;三是把路面执法和户外广告整治作为和谐执法的重点和突破口,向社会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按照减量、规范、美观的原则,对人民路、幸福路、富强路、罗山路、文化路、建设路等6条主要道路两侧的各类户外广告、沿街橱窗、门头牌匾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对不符合城市标准、有碍市容观瞻的各类门头牌匾进行依法拆除。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换位思考,通过召开座谈会与市民和经营业户代表直接对话,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化解了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矛盾。
  营造和谐的执法氛围、执法环境和执法内容,需要建设一支和谐城管队伍。在政治思想建设上,2007年,深入开展“我为城建增光彩”活动,使城管队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服务水平。在业务能力建设上,妥善解决工学矛盾,将学习任务与工作责任相结合、集中领学与业余自学相结合、交流经验与查缺补漏相结合、领导谈话和分类指导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灵活方式加强业务学习,对照外地的先进执法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能的本领,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在队伍作风建设上,出台《关于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的规定》等文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法程序,努力提高执法效能。制定明确岗位职责、目标和工作规程,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为的制度体系。
  打造和谐城管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县城建部门和城管队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本着以人为本、突出重点、长效管理的原则,按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要求,为五莲城市的明天更加和谐美好付出了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