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强化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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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强化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监管

  自2003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以建立繁荣有序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市场秩序为目标,强化监管职能,规范从业行为,壮大行业规模,不断增强整体实力,进一步提高了建筑行业和房地产业市场化、法制化水平。

完善建筑业监管体系
  健全市场管理机制。制定出台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基建管理程序。在抓好施工合同审查和建筑市场巡查的基础上,定期不定期开展建设项目执法大检查和在建项目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情况大检查,积极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施工合同签订审查率达100%。
  健全招投标管理机制。研究出台《五莲县建设监理管理办法》《五莲县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性文件,在全市区县中率先开展建设监理招投标工作,继续保持了工程应招投标率和公开招标率两个100%,受到上级业务部门的好评。
  健全建筑节能管理机制。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企业积极性的基础上,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管理活动,推动建筑行业节能管理上水平。同时大力推广新型墙材,开展建筑节能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体系的建设和监管。自2006年7月1日起,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程项目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区内居住建筑节能达到65%,公共建筑节能达到50%的新节能标准。
  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质量创优、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等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通病防治和安全评价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和措施落实,促进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工程合格率和优良品率分别达到了100%和45%,至2009年,全县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整治工地乱象,开展文明施工。围绕现场安全文明卫生,实行项目负责人百分制责任考核制度,要求城区在建工程全部封闭施工,并分类划区,做到物料堆放整齐有序,施工牌图齐全醒目;场地道路采用砂石铺垫硬化,装运物料、土方、渣土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采取封闭运输,防止工地现场扬尘和砂石、水泥洒落影响城区道路卫生。

加强房地产业良性引导
  适应城市居民住房不断增长的需求,把房地产业作为城市经济的一大主导产业培植,加快房地产开发和市场培育。树立精品意识,引导开发商调整投资结构,加大商品住房、营业性商用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在商品住房方面,坚持以小区开发建设为主,实行集中连片建设的办法,高标准开发建设了御景园、外海花园、安顺花园、五征花园、山海名都等住宅小区,对新建住宅小区全部推行物业管理。在营业性商用房方面,严格控制沿街房的开发建设,集中力量开发建设专业性批发销售市场,扩大人流、物流量。在经济适用房方面,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经济适用房,着力解决好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2009年,在惠馨园小区开工建设保障性廉租住房安居工程,新建40套、2000平方米廉租住房,标志着五莲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了突破。
  在旧城改造方面,注重加强房屋依法拆迁管理,将其作为促进城市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确保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出台了《五莲县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规范全县房屋拆迁工作。职能部门负责房屋拆迁项目的审批和房屋拆迁全过程的动态监督管理,保证每项房屋拆迁都能做到拆迁项目、拆迁主体、拆迁程序、补偿标准合法,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安置措施到位。严肃查处拆迁工作中的违规违章行为,保证整个拆迁过程严格依法进行,并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使拆迁管理率达到100%,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房屋拆迁的实施和拆迁补偿估价推向市场,由房屋拆迁单位和社会中介机构依法实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建立健全拆迁安置保障机制,对被拆迁户中的困难家庭,特别是“双困”家庭,给予政策上的倾斜,确保被拆迁居民都能有房住,保障社会稳定。2009年完成拆迁面积11946. 59平方米,实现平安拆迁,保障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