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生态文明建设得到省、市领导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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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生态文明建设得到省、市领导重要批示

  1947年五莲建县以来,历届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大搞山区开发建设,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张蓝图画到底,形成了良好的生态基础。
  2003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立足良好的生态基础和优势,站在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围绕建设“山清水秀、县强民富”新五莲这一目标,始终坚持突出生态战略主体地位,大力实施“生态建县”战略,全面启动生态建设“十大工程”,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县委、县政府重视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保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做法,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重视,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2007年12月,山东省农业专家顾问团来五莲县调查研究,总结形成了《发展绿色经济 建设生态文明—五莲县山区可持续发展调查》的调查报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阅后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总结推广。2008年1月16日,中共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国批示:“五莲的经验值得推广。”1月23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批示:“五莲是一个老典型,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了新成绩,其经验和做法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中共日照市委书记李兆前两次批示,2月7日批示:“请五莲县委及市环保局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做好有关的配合工作。”2月15日批示:“可在我市先行将有关作法推广开来。”2月5日,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批示:“请孙雨、西良同志按姜省长、郭省长批示精神帮助五莲县总结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经验与水平。”
  省、市领导对五莲发展绿色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做出批示后,县委于2月15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对贯彻落实批示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安排部署。会议认为,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既是对五莲县工作的肯定,更是鼓励和鞭策。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批示精神上来,更加牢固树立“保住绿水青山是发展也是政绩”的理念,更加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同时查找出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变领导批示肯定为工作压力,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深入实施生态建县战略,下大力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08年3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生态建设动员大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了全县生态文明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境界发展。
  2003年至2009年期间,县委、县政府把发展生态经济作为富民强县的战略重点来抓,以绿色县域为基础、以生态经济为核心,以环境保护为底线,坚持打生态牌,走生态路,做生态文章,并不断赋予了生态文明建设新的内涵。重点体现在境界理念、绿色县域和绿色产业等三个方面。
  在提升境界理念上,牢固树立“保住绿水青山是发展也是政绩”的新理念,保住绿水青山是第一责任,必须正确处理保护生态与发展经济的矛盾,决不能以牺牲绿色生态为代价,只求眼前发展,输掉未来。在打造绿色县域上,突出林业的战略主体地位,坚持山水林田路镇村统筹规划、立体开发、全面保护,在青山培育、绿水保护、城乡美化上取得新突破。在发展绿色产业上,充分发挥绿色优势,把培育绿色产业、推进经济绿色增长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点,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先进制造业、生态旅游业,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增长方式。
  良好的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和生态经济,既彰显了县委、县政府把生态建设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瞻远瞩,又体现了五莲人民弘扬“五莲精神”的艰苦创业作风。
  五莲县由山区建设的老典型,发展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典型,关键在于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五莲县情,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实践证明,建设生态文明,一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现。牢固树立“保住绿水青山是发展也是政绩”的新观念,服务当代,顾及子孙,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快发展的双重责任。二要选准符合当地实际的路子,并坚持一以贯之。如今的绿水青山、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是历届县委、县政府坚持“生态建县”战略不动摇,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代接着一代干,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必然结果。三要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处理好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从农业文明向现代生态文明的历史性跨越,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