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筹建一站式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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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筹建一站式行政服务中心

  200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后,以“一站式”服务为特征的行政服务中心在全国各地风起云涌,成为地方政府改革创新的重要模式之一。为进一步整治和改善五莲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招商引资软环境建设,2004年1月,县委、县政府顺应改革形势,积极筹建一站式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成立五莲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行政服务中心位于县城沿河路386号,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其组织结构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为“中心”管理层,即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进驻“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事宜;第二个层次为窗口服务层,由县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发展计划局等17个部门进驻“中心”的窗口和44名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部门进“中心”的审批事项及相关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开设了22个办事窗口,办理各类审批事项177项。将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有关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由原来单独行使职能的分散办公,改为集中到一个专门场所、设置若干个对外窗口,实行集中办公、公开办事,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一站式”服务。
  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是五莲县整合资源、推进集中办公、优化行政资源布局、方便群众办事的重要举措,是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窗口,也是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的重要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工作,真正发挥好政府服务的窗口职能作用,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五莲县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和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明确五莲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及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清查,并以县长令的形式对外公布,使全县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项目更加规范和完整。根据“能进则进、一事一地、充分授权、既受又理”的原则,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要求进入“中心”办理;凡进“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各部门不得多头办理。各部门对进“中心”的办理事项建立有关制度,严格规范审批行为。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事项,“中心”主持召开协调会,联审决定有关问题。联办部门在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意见严重分歧时,由“中心”报县政府裁决。进一步明确了各项事项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更加公开透明,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行政服务中心坚持服务内容、服务理念创新,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积极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一是坚持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的缩短、合并审批程序,彻底减少不必要的办事环节,使各窗口办理的承诺件平均压缩审批时限30%,做到了能当天办结的当天办,能立即办的立即办,办理的即办件比例达到70%以上,90%的承诺件可实现5天办结。二是推行“无间隙”工作法。在时间上,实行无间隙服务,在法定双休日、节假日及下班后,工作人员手机始终保持接听状态,接到业户电话,随叫随到,随时办理。在空间上,实现审批业务的前伸和后延,覆盖登记全过程。三是打造服务绿色通道。凡是大项目,提前介入,早做准备,指派专人实行跟踪服务,协调各有关窗口同步联动。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绿灯开放,确保畅通无阻。对已落户的招商项目,安排人员走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健全完善制度管理。实行大厅自主管理、推行“窗口创品牌”工程、实行标示制度、推出退回管理制度,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加大对窗口服务考核的力度,促进工作人员作风转变,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阳光、透明、快速、高效、规范化的服务,有效地改善了过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困境,树立了服务型政府新形象。
  县行政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进一步简化程序,创新方式,初步实现了被动审批型向主动服务型、单一审批型向综合服务型的转变,提高了办事效率。县行政服务大厅进驻部门由2004年的17个提高到2009年的27个;各类审批、服务事项由2004年的177项增加到2009年的216项,项目总进驻率达到了93%;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2004年的3136件增加到2009年的8233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审批流程、内部管理呈现出全新的改革景象。这些变化,折射的是政府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的变更,是政府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提升,也是政府与群众愈加浓厚的“血缘”和“情感”纽带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