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县抗日民主政府在长兰村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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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县抗日民主政府在长兰村成立

抗日战争前期,以国民党日照县长张希周为首的县政府和保安队,公开违抗共产党八路军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大肆反共反人民,一方面对共产党八路军断绝给养供应,围攻抗日部队,杀害抗日干部;另一方面对人民横征暴敛,敲骨吸髓,人民群众怨声载道。1940年2月,张希周与保安十六团头目李延修勾心斗角,发生矛盾。张希周便带其保安队窜至王世疃、山阳一带,在这里公然抢夺抗日自卫团的枪支,解散抗日群众团体,激起了民众的极大义愤。1940年3月11日夜,中共日照县委本着自卫原则,派县大队将以张希周为首的县政府包围于安木头。经过短暂的战斗,活捉了张希周,消灭了他的保安队。
1940年3月16日,中共日照县委在洪凝的长兰村主持召开了由全县各阶层代表和当地群众参加的千人大会。地委统战部长崔介参加大会并讲了话。会上群情振奋,广大群众同张希周展开了说理斗争,清算了他破坏抗日、妥协投降、苛捐勒索、压迫民众的罪行。大会一致通过,罢免了张希周的职务,并将他驱逐出日照和五莲山区。经过代表们的充分酝酿,民主选出了由19位行政委员组成的日照县抗日民主政府。县政府工作人员实行“三三制”,即共产党员、非党左派分子和中间派各占1/3,并公推刘鸿若为县长,高燮宸任秘书,设民政、财政、实业、教育、粮食5个科。18日,刘鸿若签发《日照县抗日民主政府布告》(第一号),布告除列举国民党日照县政府罪状、宣布罢免张希周职务外,还将施政政策布告全县人民。
1、执行“三三制”原则,实行抗日救国纲领;
2、统一征收抗日救国公粮,交纳合理负担;
3、废除苛捐杂税,统一财政收入;
4、积极领导生产建设,厉行勤俭节约;
5、开展战时文化教育,举办抗日夜校,恢复发展小学教育;
6、 团结一切抗日阶层,开展抗日救国运动;
7、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奸、防特,普遍实行抗日戒严;
8、发展抗日武装,优待抗日军人家属。
日照县抗日民主政府的建立,标志着日照抗日根据地的形成,这不仅是日照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当时山东抗日根据地巩固和发展的大事之一。1940年4月3日,《大众日报》在头版登载了这一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