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开展“一打三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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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开展“一打三反”运动

1970年初,中共中央连续发出《关于打击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简称“一打三反”),在全国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一打三反”运动,这场运动的目的与清队的目的是一致的,即主动地向阶级敌人发起进攻,从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1970年2月22日,五莲县召开“立即行动起来,开展一场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的人民战争”的誓师大会。县革委成立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和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一是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办公室,以公安军管小组为主,吸收有关部门参加;二是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办公室,以生产指挥部为主,吸收工业、财贸等有关部门参加。会议指出,这场运动决不仅是一场经济斗争,而是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是关系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运动的重点在于放手发动群众,有计划、有步骤地迅速掀起一个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的运动高潮,把一切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违法犯罪案件彻底揭露出来,把隐藏的阶级敌人挖出来。会议要求各级党的核心领导小组,要以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法和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文件的伟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一个群众性的大宣传热潮,把毛泽东的批示和党中央的指示迅速传达到广大人民群众,务必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各单位都要成立清查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做到“首长负责,自己动手,全面规划,具体部署”,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政策。
为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迅速掀起对敌斗争的群众运动高潮,五莲县从县、社、队到机关、工厂、学校,组织万余人的宣传队伍,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各种有利措施,开展空前规模的大学习、大宣传、大落实的群众运动。
一是深入发动群众,大造舆论和声势,推动全县迅速掀起一个大学习、大宣传、大落实中央指示的群众运动。县革委宣传科除在面上组织学习、讨论中央三个文件外,还召开所属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交流。布置县广播站安排专题广播节目,县电影队制做幻灯片,县文化馆、新华书店创作漫画样本,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组织一个自行车宣传队,用自行车带着扩音器、喇叭到农村集镇巡回宣传。在农村,组织有一定宣传能力的党员、干部、贫下中农、转业军人、下乡知识青年、中小学师生,深入田间地头和炕头,包村、包户、包人,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教育,使中央三个文件达到家喻户晓。
二是加强阶级斗争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加“一打三反”运动的自觉性。县、社两级先后共培训以党、团员为骨干的积极分子5000余人,发动群众,开展“忆、比、查、放”活动。忆,就是忆阶级苦、民族恨,忆党史、家史、个人成长史。比,就是用旧社会我们受的苦比在毛主席英明领导下新社会的甜,比政治地位上的提高和经济生活上的翻身。查,就是检查自己在政治上、经济上做了哪些违法犯罪的事,检查自己思想和生活上的演变。放,就是把背在自己身上的政治、经济、思想问题的包袱放下来。请“三老”(老贫农、老党员、老干部),讲“三史”(家史、村史、阶级斗争史),瞻仰烈士灵堂,参加现场控诉会,办阶级教育展览馆(室)等形式,发动群众“忆苦思甜”、“忆苦思权、忆苦查变”,进一步从阶级觉悟和阶级感情上调动群众自我革命、斗私批修的自觉性,积极投入“一打三反”运动。
三是开展“四大”(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查),推动运动深入发展。运动中,全县上下始终坚持“一大”带“三大”,即以大批判开路,带动大检举、大揭发、大清查。运动开始,各公社都召开上万人的对敌斗争誓师大会。县革委领导分工,亲赴各公社誓师大会宣讲中央三个文件。县、社两级先后召开批判大会70余场,参加大会的群众达30余万人次。在开展大批判过程中,采取大、小会议相结合,大、小字报相结合,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查相结合,边学习、边忆查、边揭发、边批判反革命破坏活动和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铺张浪费的错误和罪行,清库、清帐和清粮、钱、物。许多单位在搞好大清查的同时,开展了公物还家活动,把私自占用的公物退还给国家或集体。
四是县、社、大队层层举办各种类型的学习班,贯彻落实有关“一打三反”的各项政策。1970年,县、社两级以及县直部门、财贸系统、文教系统举办大型学习班62期,9500多人参加了学习。另外210个大队同时举办学习班。在学习班上,大讲“一打三反”的意义和把“一打三反”运动进行到底的决心;大讲“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大讲违法乱纪或走向犯罪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隐瞒是不能长久的,晚交待不如早交待的道理;大讲罪恶不在大小,关键在于认错的态度。通过举办学习班,揭发、清查出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的一大批“一打三反”对象,把运动推向纵深。
7月28日,召开“一打三反”定案处理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定案处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对这些人定案处理的好与坏,不仅决定他们本人的政治生命问题,而且还会影响他们的家属、子女、亲戚、朋友。更重要的是直接关系到能否巩固和发展“一打三反”运动成果的问题,关系到能否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在定案处理过程中充分体现“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历史的从宽,现行的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处理从宽,批判从严;协从者从宽,首恶者从严”的政策。坚决禁止“从个人义愤出发、从派性出发的宁左勿右、宁严勿宽、宁推勿拉”的错误做法。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搞“关门定案”,发动和依靠群众定案,决不是单纯为了定案,而是通过定案对群众进行政策教育,使党的政策为群众所掌握,提高群众的阶级斗争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充分发挥“群众专政”的作用,促进了“一打三反”运动的不断深入。
1970年10月至1971年11月,集中解决“一打三反”运动中出现的“老大难”问题。全县16处公社582个大队,有93个大队属于“老大难”单位,占全县大队总数的16%。为摸清这些“老大难”单位的问题,县委和公社党委成员分别到“老大难”单位蹲点,从调查研究入手,分析成为“老大难”落后村的原因。有的村是派性作怪,领导班子形不成核心;有的村是领导班子软弱,当“老好人、糊涂人”,有的村是领导班子被坏人操纵或者领导权直接被坏人掌握。根据“老大难”村的实际,16处公社的党委正、副书记带领100多人的工作组,进驻“老大难”村,坚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发动群众开展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查,调整领导班子,使“一打三反”运动和革命生产都出现了崭新的局面。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原有的93个“老大难”单位,已经有68个改变了面貌,占“老大难”单位数的73%。
1973年10月,县革委开始纠正“一打三反”扩大化的错误。县革委召开落实政策座谈会,学习中央13、17号文件,研究纠错的措施。1973年至1975年,对“一打三反”运动中揭发出的案件全部进行了复查和纠正。把定为敌我矛盾的案件作重点复查,其中维持原结论不变的案件90起,纠错的案件11起。
五莲县的“一打三反”运动,是按照中央指示与省、地革委的统一部署进行的。“一打三反”运动虽然挖出一批反革命分子和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在发展政治经济形势、制止犯罪方面产生了一定作用。但由于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个别单位在运动中执行政策不够严肃、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轻信口供;有的单位甚至出现搞逼、供、信和无限上纲的现象;还有的为少数人进行派性斗争所利用。在运动过程中“宁左勿右,宁严勿宽,宁推勿拉”的做法伤害了一大批干部群众,造成不少冤案错案。运动后期,对定案后的退赔工作抓得不紧,退赔政策也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