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五莲县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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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五莲县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二五”计划背景
1956年,在周恩来主持下,编制出《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并于9月交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建议》提出“二五”的基本任务是: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经济建设,推进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巩固基础;继续巩固和扩大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进一步发展工业、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相应地发展运输业和商业;努力培养建设人才,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增强国防力量,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二五”计划大起大落,历程曲折。“二五”计划作为党中央的建议,在1956年中共第八次代表大会上通过。此后,由于指导方针的变化,各年度的计划数字不断大幅调整变化,第二个五年计划的正式文件始终未能颁布。
由于实施过程中的巨大波动,“二五”实际上分成两个阶段:
1958年的“大跃进”,是作为1957年整风反右运动之后要出现“经济建设高潮”提出来的,形成了一场包含着层层高压和层层虚报的政治运动。这段时期是全国经济波动幅度最大的时期,工业产值增长速度最高时达54.8%,最低时至-38.2%。1960年非但没有“跃进”,反而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负增长最严重、困难最大、人民生活最苦的一年。
1960年9月,中央提出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到1962年底,“二五”计划实际执行结果与原来提出的八大建议相比,除原煤、原油、发电量达到规定指标外,钢、水泥、粮食、棉花等都未达到;粮食、棉花的产量甚至低于1952年的水平。
五莲县的第二个五年计划也是在国家的第二个五年计划制定的背景下出台的。县委于1958年7月6日制定和公布第二个五年计划草案,时间从1958年到1962年,内容包括:(一)工业总产值计划。其中有地方工业目标,手工业合作社及个体手工业目标,农业生产合作社及农民兼营商品性手工业目标。(二)社会主要商品零售供应计划。(三)预算财政收入计划。(四)主要基本建设计划。(五)农副业兼营建筑业产值估算计划。(六)劳动资源平衡计划。
与国家的“二五”计划相对应,五莲县的“二五”计划和全国一样,也分成两个阶段。
五莲县的“二五”计划实际执行结果与原来中共五莲县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方针和任务相比,除部分达到规定指标外,钢、粮食、棉花等都未达到;粮食、棉花的产量甚至低于全县1958年以前的水平。
五莲县在“二五”计划期间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发展:
一是农村和农业工作持续发展。1958年8月,中共昌潍地委在五莲县松柏乡试建人民公社,27日发出在全区分期分批建立人民公社的指示。至9月中旬,五莲县实现了“人民公社化”。1958年9月,五莲县委、县人民委员会荣获国务院水土保持委员会颁发的“绿化荒山兴修水利水土保持的榜样”锦旗一面。县委书记处书记厉建代表全县出席了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单位代表会议。1959年11月上旬,中共山东省委召开冬季工作“六边”现场会议,省委第一书记舒同、书记处书记裴孟飞等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五莲县河南村(今沿河村)果园和刘家南山大队。1959年,五莲县苹果开始出口,是年全县果品总产量达255.7万公斤,其中苹果22.35万公斤。街头公社坊子村“苹果姑娘”徐平兰出席全国群英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1962年,五莲县拖拉机站成立,标志着五莲县农机事业的开始。
二是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1959年10月,五莲县第一机械厂工人宋学林、徐维贞等研制10千瓦发电机送全国农业展览馆展出。
五莲县在“二五”计划期间,既有“左”的错误的泛滥危害,同时在“大跃进”高涨形势的推动下,全县工农业生产取得了一定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