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章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 资料库:五莲县地情库 章节:《中共五莲地方史》第二卷(1949—1978)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4/article/1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4/article/1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章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 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国营企业的发展,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控制能力日益增强。党原来的设想也发生了变化,要求尽早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1953年6月,中共中央制定党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同时提出并开始以实现国家工业化为主体的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自此,五莲县开展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