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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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执掌政权,担负着多方面全新的任务,党的队伍也面临着因革命胜利而滋长的骄傲自满、享乐腐化等腐朽思想侵蚀的新考验。
党和国家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建立,采取了许多重大政策措施,如没收官僚资本、调整工商业政策、鼓励私营企业发展等。经过短期的努力,全国经济形势很快稳定,并呈现出初步繁荣的景象,不仅国营经济有了迅速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也有了很大发展。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日趋稳定,资产阶级唯利是图、投机取巧的本质和愿望也进一步暴露。他们采取多种阴险狡诈的手段,大搞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骗国家资财、窃取国家经济情报等“五毒”活动,严重危害了国计民生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同时,一些不法资本家还以极端腐朽的思想和奢侈糜烂的生活方式来腐蚀工人阶级、公方代表和国家干部。在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面前,党和国家的一部分工作人员逐渐丧失立场、蜕化变质。有的利用职权贪污盗用国家公款,有的大肆铺张浪费,挥霍国家财物,有的官僚主义严重,生活作风败坏等等。
1951年11月,东北局给中央的报告揭露出一些干部严重贪污、浪费的事实后,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为击退资产阶级的挑衅和进攻,继续保持和发扬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克服和纠正党内和国家机关内部的腐化堕落现象,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决定》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作为贯彻精兵简政、增产节约这一中心任务的重大措施,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检查贪污浪费现象。12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强调必须把“三反”斗争看作如同镇反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地发动广大群众,一样地大张旗鼓去进行,一样地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号召通过坦白和检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查办、判处徒刑,直至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
中央决定发出后,在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迅速掀起了“三反”运动的高潮。随着“三反”运动的深入开展,暴露出一些国家干部的贪污浪费行为是与资产阶级的“五毒”行为密切相连的,如果不搞“五反”,“三反”运动也搞不彻底。为此,中共中央于1952年1月26日作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骗国家财产、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的开展是与“三反”运动紧密联系的,也是与“三反”运动密切配合、互相促进的。
中央作出“三反”、“五反”的决策是非常及时、十分正确的,也完全符合各地的实际情况。中共五莲县委在传达贯彻中央及上级关于开展“三反”、“五反”运动的指示中,首先紧密联系实际,明确开展“三反”、“五反”运动的重大意义,认清了开展运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五莲是革命老区,党的工作基础比较牢固,党员干部的素质比较高。建国后,经过全县人民的努力,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1950年农业生产基本恢复到抗战前的水平,县内工商业的发展尽管规模较小,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在发展生产、支援农业、市场交流、保障供给和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党内、干部队伍内不少人因受剥削阶级的思想影响,逐渐滑向不思进取、贪图享乐、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泥坑。在党内和行政机关内部,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日益滋长起来。据统计,1949年全县查处贪污人员32名,1950年查处118名,1951年查处133名,呈逐年上升趋势。县药房5名职员中就有4名贪污挪用资金,而部门领导却熟视无睹。部分单位的浪费和挥霍现象相当严重,1951年,县供销合作联合社修建1处工程,因事先计划不周而返工费料,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某单位1名采购员到青岛出发,找女招待作陪,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党政机关召开会议搞超标准接待,经济管理部门违规挪用资金,企业经营部门积压资金、库存报废等现象相当严重。在进行“五反”运动以前,县内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扰乱经济秩序、腐蚀拉拢国家干部、偷漏税款、盗窃国家资财和窃取经济情报等违法行为。百货公司门市部1名职员被不法商人拉拢,泄露国家经济机密,致使奸商投机取利,造成经济损失800多万元(旧人民币,下同)。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县委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迅速及时、大张旗鼓地开展起“三反”、“五反”运动。
五莲县的“三反”、“五反”运动共分为:思想发动、民主检查;坦白检举、孤立大贪污犯;对准目标、围攻大贪污犯;复查定案、进行思想组织建设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民主检查(1951年12月底至1952年1月底)。
1951年12月27日,县委在县联社召开全县区委书记、区长及县机关、企业部门党内外干部大会,传达中共胶州地委召开的县委书记、县长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开展“三反”运动的决定,县委书记赵均平作了报告,进行动员。继而又召开县直总支党员大会、团员大会,财政科召开县区会计、文书会议,各级各部门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中心内容进行层层安排部署。为加强对“三反”工作的领导,按照有组织、有领导、有骨干群众参加的原则,县委成立了整编节约委员会,各部门成立检查小组,制定具体方案。县区党、政、民、武、企均成立学习小组,集中学习中央《决定》、毛泽东《反对自由主义》等文件材料。学习初期,部分干部群众思想不通,认为五莲是农村,不存在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即使有也无关紧要。通过反复学习,结合联系分析全县几年中查出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事实,使大家逐步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进行“三反”的必要性。
在层层学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运动进入民主检查环节。检查中,按照中央提出的“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号召坦白和主动检举”的要求,县委和各部委的领导同志带头检查了自己的问题,带动多数干部解除了顾虑,主动作了自我检查,并且初步展开了相互之间的民主检查活动。活动中,主要从检查浪费和官僚主义入手,多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辅之以大会启发。凡是白吃群众一顿饭、贪占公家几元钱以及工作中的某些小小失误等都是检查的内容,记录在案。通过民主检查,初步揭开有关问题的“盖子”,从而引导干部群众进一步端正运动态度,实现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有效结合,推动运动向深处发展。
至1952年1月13日,全县初步检查出贪污款1792万元。个人贪污者多系合作社、税务局、银行、公安局、百货公司、书店等部门工作人员和机关总务人员;集体贪污者系县政府个别科股与少数区级单位。
1月22日,县整编节约委员会组织召开为期四天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机关干部坦白检举大会。大会采取指名坦白和自报坦白的方式进行。先由大贪污分子进行坦白,群众进行检举。在群众的要求下,经报上级批准将顽固对抗的3名贪污分子撤职查办,同时提名中等贪污分子限期交待。会后,各单位组织小贪污分子也进行了坦白。经过这次坦白检举大会,广泛发动了群众,给那些严重贪污分子施加了很大压力。在这一阶段,主要采取大会轰小会攻、一般坦白重点追查、个别谈话家庭访问、抓住事实就事论事、开展思想斗争等方式,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开展面对面的斗争。期间,对农村没问题可反、“农村特殊论”等片面思想进行批判,各区的检举信也相继送到县里,短时间内即收到40多份检举揭发信件。
第二阶段:坦白检举、孤立大贪污犯(1952年2月至3月)。
随着运动的深入开展,形成群众性的大检举、大揭发、大清理热潮。
1952年2月3日,县整编节约委员会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坚决地毫不留情地向贪污分子开火,向对“三反”运动不积极、不勇敢或持对抗态度的人进行无情的斗争。紧急通知的下发,把全县的“三反”运动再次推向高潮,一些涉及数目较大的贪污浪费分子逐渐暴露出来。2月7日,运动转入孤立打击大贪污犯阶段,当时称为“打虎”战役。县里借鉴外地做法,专门组织“打虎”队伍,由县领导包点,指导“打虎”行动。为了扩大“打虎”队伍,鼓舞斗志,县委决定对一些中小贪污分子和彻底交待的贪污分子,根据情节分别给予免于处分或免于刑事处分,动员他们投入到“打虎”战斗中。县机关当时共有干部和勤杂人员577人,参加“打虎”运动的569人。这期间,由于种种原因,运动中出现了一些过火过激行为。
2月19日,全县召开斗争“老虎”大会,紧接着又组织第二次“打虎”战役,运动采取大会小会猛攻猛斗,以毒攻毒,抓住小辫子穷追深挖等方式进行,运动全面进入高潮。
随着全县干旱程度的进一步加剧,开展春耕抗旱工作迫在眉睫。3月7日,根据地委指示精神,五莲县“三反”、“五反”运动暂时转入收缩。“打虎队”只留少数人处理“打虎”善后工作,其他干部全部投入到春耕抗旱。
此后,运动进入处理准备和追赃阶段。县委按照中央《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结合实际,根据贪污分子的坦白交待和群众“三评”(评彻底程度、评坦白态度、评情节轻重)情况,研究追赃意见。主要是:赃款系家庭用了的,可一次或分期偿还;系家庭、个人合用的,个人部分从供给中扣除;受刑事处分的,没收其家庭和个人贪污所得;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认罪赔偿;对退赔确有困难者,可酌情予以减免。同时,对追赃的执行方法也作了具体布置。在处理程序上先由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整编节约委员会作出结论,再召开大会宣布。
在做好准备的基础上,3月19日至26日,先后召开了县委会、整编节约委员会、机关干部大会,在传达学习上级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宽严结合的方针,对小贪污分子进行公开处理。退赃问题,原已交出赃款18674万元,处理中又收缴赃款4554万元,到30日大部分小贪污分子已退齐赃款。经过这次处理,多数县机关干部放下了包袱,消除了顾虑。
3月31日,县里召开主要针对“老虎”的退赃、追赃大会。到会人员250人,通过传达中央政策,到会“老虎”很受感动,仅在会后4天时间,先后有21人主动到“三反”办公室退缴款物1139万元。另经办理手续取出并退缴存款7760万元。但由于贪污款项多数被挥霍,退缴赃款与坦白数额还有很大差距。
第三阶段:对准目标、围攻大贪污犯(1952年5月至6月)。
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的同时,“三反”办公室又制定更高的“打虎”计划。对财政、文教、民政、医院、烟酒专卖处、县社供销部、公安局、粮食局、工商科、蚕业指导所、农场等单位进行了经济排队,进一步确定了“老虎”对象,各小组也制定具体计划。对“打虎”的领导指挥机构——整编节约委员会进行整顿,并对“打虎队”进行了调整。
1952年5月8日下午,召开全县机关干部大会,“打虎”战役再次掀起新的高潮。对打出的“老虎”实行昼夜看押,进行政策攻心,5月14日前后组织大会围攻。同时,三个区的198名基层社干部到县学训练,并以民主整社为内容进行“三反”,区级“三反”运动顺利进入第二阶段。
至6月上旬,五莲县机关“打虎”战役全面结束。此后,对某些不法商人进行“五反”斗争,并进行追赃处理。
第四阶段:复查定案、进行思想与组织建设(1952年6月至11月)。
5月29日,县委传达山东分局关于“三反”运动中“实事求是、不纵不枉”的定案工作指示,开始进入复查定案、进行思想与组织建设阶段。通过认真学习讨论,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定案工作方针和定性处理的政策界限。
从6月20日起,县委组织精干力量,对贪污分子的贪污事实进行四处查对,多方取证,逐条核实,实事求是地对贪污分子开展复查定案工作。在此期间,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始接管整编节约委员会的工作,并于8月5日交接完毕。
经过复查定案,“老虎”数量大大下降。主要原因是在运动过程中,尤其在“打虎”战役中,由于把握标准不明确,贪污界限弄不清,追算时间过长以及运动中打“冒头”等原因,导致把一些不够“老虎”标准的划为“老虎”。复查定案时则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执行,因而真正够上“老虎”标准的只有数人。对运动初期一般贪污人员多缴的赃款,经核实后全部进行退还。
在复查定案中,对运动高潮期间逮捕的与贪污案件有关的15名商人,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作了处理,将问题澄清后予以释放,将额外收缴的款予以退还,并着重对他们进行“三反”、“五反”意义教育。同时,为促进工商业发展,繁荣经济,还给他们中的经营困难者发放了部分贷款,使闭业、垮台的商户重新活跃起来。这些纠偏补救措施的实行,受到广大群众和工商企业界的普遍拥护。
结合复查定案工作,各级各单位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那些贪污浪费分子和严重官僚主义者进行了反复深刻的坦白检讨,表明了悔改决心;广大干部群众也都人人做了自我检查和运动总结,加深了对大公无私和自私自利思想的认识,划清了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政治觉悟有了很大提高,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机关气象焕然一新。在整顿组织时,对6个机关支部中的3个进行了改选,并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同时,县委还在运动中调配提拔了一批干部,并对新脱产的137名干部进行了集中整训。
运动结束后,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导干部群众把精力集中到生产救灾和经济建设上,县委通过继续加强教育,促进了运动积极分子与被错打错斗人员的团结。同时,结合整党,努力消除运动的负面影响。
“三反”、“五反”运动沉重打击了资产阶级的违法行为,在工商业者中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教育,进一步巩固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特别是突出了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加强了工人对企业的公开监督和民主管理。通过运动,从国家机关中清除了一批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了许多干部,纯洁了党的组织和干部队伍,加强了执政党和国家机关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反腐防变问题上的一次成功举措;这场斗争也是一个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运动,增强了广大干部和群众抵制资产阶级思想腐蚀的能力,对树立廉洁奉公、艰苦朴素的社会风气具有深远影响。同时也进一步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奠定了牢固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经过这场运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再次受到了考验和锻炼,为此后顺利开展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正确贯彻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加快全县的工农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在整个运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一些偏差。一是打击面过宽,尤其是“打虎”期间,错整了一些犯有一般性问题的干部和群众。二是运动方式过于激烈,批斗、“熬老鹰”、戴手铐脚镣、刑讯逼供等错误行为时有发生。三是对运动组织掌握不够严密,以致发生个别人员自杀、逃匿等事件,给社会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影响,这些教训都是非常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