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文明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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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文明创建

创建活动

建设内容 1994年至1995年,五莲县先后开展文明单位、“争明星、创百佳”、“领导干部学孔繁森、基层干部学王廷江、人民群众学韩素云”等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从1996年开始,连续8年在全县开展了以创十佳窗口单位、十佳明星村庄、十佳明星企业和各行业“十佳个人(也称为百佳文明公民)”及“百佳文明家庭”为主要内容的“争十创百”活动,发动全社会进行评选,表彰先进典型,弘扬社会主旋律。1997年至1999年先后开展了“爱县奉献月”活动、 “文明在山城”活动、 “文明进农家”活动和 “文明教育月”集中活动,并多次组织文明知识电视竞赛和文明知识答卷活动。2001年组织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向不文明行为宣战誓师大会,组织了庆祝中共建党80周年千人大合唱活动。从2002年起,连续4年组织开展文明共建活动,扶持创建村物资、资金1000多万元。2002年开展近5000人参加的首届“保护环境、建设秀美五莲”义务奉献日活动。2003年组织开展“清洁环境、战胜非典、共创美好生活”集中活动。2004年以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精神充实、环境良好”为目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优化、文明生活创建、生态经济发展五大工程,大力开展创建生态文明村镇活动。2005年开展“文明五莲从我做起”主题活动,县直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城区居民、中小学生近5000人参加了仪式。
阵地建设 1996年7月后,实施“百村书库”工程,每年选择100个经济条件好的村庄,建起图书阅览室,到2002年,全县建起村级图书阅览室 500多个,这项活动被列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创新案例。1999年,全县分别在村庄、乡镇、企业、学校、行业、窗口、商店、道路八个方面树立典型,实施“八个二”文明示范工程,为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了样板。同时,在县城解放路建公益广告一条街。2000年至2001年,在县城富强路建立“税企共建一条街”,建农村阅报栏600个。截至2005年,全县90%的村建起了文化大院,70%的村建起了义务帮工队、科技服务队、农机服务队和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村级服务组织。
创建成果 五莲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自1991年省委、省政府开展“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创建活动以来,五莲县先后获得第一届(1991年)、第三届(1995年)、第五届 (2001年)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1989年3月,五莲县在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上作了题为《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全方位推进精神文明》的典型发言。1996年,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大力弘扬艰苦创业精神,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的典型发言。2004年始,五莲县开展创建生态文明村镇活动,中国精神文明网、齐鲁文明网、《精神文明报》、《大众日报》、《日照日报》等媒体先后做了报道。截至2005年,全县涌现出国家级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11个,省级文明村镇2个,省级文明机关2个,市级文明单位45个,市级文明村镇13个,市级文明机关7个,县级文明单位181个,县级文明村94个,县级文明机关10个。

规范管理

1984年9月,五莲县成立“五四三”活动委员会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抓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987年改为五莲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简称县文明委)及办公室,为副科级单位;1989年10月,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归口宣传部;1993年,改为县委宣传部的内含股级科室;1995年8月,恢复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机构。1997年8月,五莲县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基金会。
1992年3月、1996年6月、2002年11月,五莲县分别制定了《五莲县“八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五莲县“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五莲县“十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为五莲精神文明建设与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奠立了基础。
1996年7月,五莲县印发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乡镇、系统及文明单位标准条件》和《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对文明单位创建验收标准、申报评选等做出规定。11月,县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的实施意见》,使两个文明建设实现了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奖惩。1998年6月,编发了《五莲县精神文明创建手册》,为加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教材。次年,五莲县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年”活动,在半年农业大检查中首次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了检查内容。2000年12月,五莲县制定印发了《精神文明建设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成为省内第一个精神文明建设档案规范县;翌年,制定印发《文明单位建设动态管理办法》、《文明单位目标量化考核管理意见》,对文明单位分机关事业、农村、学校、企业四个方面制定了考评细则,制定了详细的奖惩措施。2002年7月,五莲县文明委首次邀请县人大和政协分别对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视察,10月,成立了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究会,制定通过了研究会章程,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2003年,县文明委印发了《五莲县文明机关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和《五莲县文明机关目标管理考评细则(试行)》,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目标量化管理考评细则》,将精神文明建设列入全县乡镇和县直部门综合工作目标量化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各单位的责任感,调动了创建的积极性。同时,文明委各主任实行了包乡镇责任制,每个主任包3个乡镇、6个中心村,并配备了专门联络员,定期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包点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