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教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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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教师录用

公办教师

五莲县中、小学教师的主要来源是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2000年以前,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分配。自2000年起,师范类专科、中专毕业生不再统一分配,实行公开招考录用。2005年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亦不再统一分配,实行公开招考录用,同时,不再招考中专毕业生。
1993年,县内义务教育学段改成“五·四”学制。为解决初中教师不足问题,1995年8月,县教委与曲阜师范大学联合举办自费专科师资培训班,学制2年,开设中文、数学、英语三个专业,每专业招收50人,共招收150人。1997年,根据鲁政发(1997)23号和日政发(1997)65号文件关于“要安排一定数量适合做教师工作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各级各类学校任教,以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的精神,结合全县实际,从非师范类毕业生中优秀学生20名选拔到学校工作。1999年,从非师范类的美术专业、计算机专业选拔40人。
2000年,按照逢进必考的原则,县教委对毕业生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当年招考大、中专毕业生96人;2003年、2004年,分别招考40人;2005年招考专科毕业生30人。
为缓解高中扩招和学制改革带来的师资缺口问题,经县政府同意,教育局自2001年始,参加全国及省内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现场会,引进紧缺专业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2001年至2005年,各年分别引进10人、20人、66人、57人、121人,共计274人。
截至2005年,全县共分配(含引进)录用本科、专科、中专毕业生分别为444人、1708人和840人。所有招考和招聘人员均享受国家规定待遇,列入人事编制。
自2003年始,县教育局对毕业生分配、县属学校教师调配实行公开招考、自主择校制度,所有考试入围人员均按照招考成绩从高到低自主择校、择岗。

民办教师

为满足教学所需,解决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自20世纪50年代起,县内招收录用大批民办教师。1989年,全县在编民师1554人,编外民师406人,占全部教职工总数的381%。其中,小学民师占小学教师总数的571%;初中民师占初中教师总数的187%。同年,根据省教委部署,对在编民办教师发放《民办教师任教证书》。
县政府、县教委一直重视民办教师问题,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多种渠道择优将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自1982年起,每年分配30至50的名额,让民办教师报考师范,毕业后分配为公办教师,这项措施一直延续到2000年。1989年至1992年,被诸城师范录取民办教师145人。1992年后,民办教师“转”、“招”的力度加大。1993年至1999年,民办教师考入日照师范186人,另外,民师专科班共录取13人。1992年1月,全县62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1994年转59人;1996年转188人;1998年转264人。
1999年,根据省教委《关于认真做好清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县共清退代课教师469人。其中,小学343人,初中102人,高中22人,农技校2人。清退工作于当年5月底全部完成。
2002年7月,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事局等部门《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意见》,通过三条渠道彻底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一是将合格的民办教师选招为公办教师;二是对超出选招年龄的老民办教师办理退休手续;三是辞退不合格民办教师。是年,全县共有民办教师520人,经审核,符合民转公条件的512人,超龄的5人,不合格的3人。2002年7月,512名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教师。
2001年后,县内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2005年底,全县共有教师5853人,其中专任教师42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