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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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特殊教育

1988年,县聋哑学校成立,招收聋哑学生入读。1992年,县聋哑学校更名为“五莲县特殊教育学校”。至2005年,县特殊教育学校设有小学、职业初中两个教学部,8个年级,11个教学班,增设了4个培智班,在校生106人。全县适龄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到95%。

发展概况

1988年,按照“盲送市、聋送县、弱智教育乡村办”的特殊教育办学方针,特殊教育与全县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一起布局;从残疾类别上,盲、聋、弱智残疾教育整体规划、分类布局;从办学形式上,使特殊教育建校、办班、随班就读一起布局。
1985年,五莲县第一个聋哑儿童班附设在县实验小学,有14名聋哑学生,2名专任教师。1988年,县政府制定《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并投资50万元,在县城莫家庄子村建立五莲县聋哑学校于现址。1992年,共投资270万元,搬迁、扩建聋哑学校,并更名为“五莲县特殊教育学校”。是年,学校发展到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8名;首届15名聋生毕业,木工技术达到三级水平,安排为合同制工人。同年,该校被省教委、省人事厅授予“山东省先进教育集体”称号。1993年,五莲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弱智儿童“随班就读”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实行“弱智儿童个别教育计划”。
1997年4月,全省特殊教育学校电化教育现场会在五莲特校召开。10月,县教委制定《五莲县弱智教育教学工作条例》、《五莲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九五”实施方案》。本年度,该校经县政府批准,升为副科级单位。学校与县建材集团联合开办教育木器总厂纸箱厂,所有毕业学生安排就业。
1999年,全县基本实现了“市有盲校,区县有聋校,乡镇有弱智儿童随班就读”的目标。12月,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研讨会暨资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召开,五莲县做了题为《营造特殊教育良好氛围,高标准实施义务教育》的经验介绍。
是年,五莲县特殊教育学校加入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成为该会会员单位。2001年,成立五莲县特殊教育研究会,并制定了章程,每年定期召开研究会常务理事会。
1985年至2000年,累计培养学生153人,聋生入学率达98.6%,就业率达100%。1996年、2002年,五莲县两次被国家教委、民政部、中国残联表彰为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县特殊教育学校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山东省三项康复工作先进单位”。

教学与管理

五莲县特殊教育学校坚持“教育、康复、培训、就业”四位一体的特殊教育办学方向,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特殊教育教学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学生吃住在校,生活自理,前期吃饭靠转粮,后期主要依靠救助金。
学校狠抓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设施的配套完善。2005年,学校有教职工61人,其中专业教师30余人。学校建起了实验用室和培智教育资源教室,配备了缝纫机、修剪机、编织机以及跑步机和各种智力玩具等教学设施,在校园外建起了学农基地。
学校主要开设品德、语训、语文、数学、常识、美工、体育、律动等课程,低年级以语言训练和文化课学习为主,高年级以学习专业技术为主。坚持因材施教,制订了聋哑、智残两类学生的培养目标,加强了对学生的分类教学。对聋哑学生主要进行理发、手工编织、计算机打字、木工、机械维修等职业技术方面的教育;对智障学生主要进行洗脸、叠被、手工、做饭等生活自理方面的劳动教育,重点加大对智障学生的生活技能训练,培养学生适应生活的能力。
学校承担的省重点课题《现代教育技术在聋校教学中的应用研究》以及中央电教馆重点课题《教学过程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研究》均通过了专家鉴定,并在全省聋校中推广。

特教经费

1989年后,县财政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并做到逐年增长。生均公用经费、弱智儿童康复训练费、特教教师的有关待遇全部落实。县政府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加大或追加特教的教育经费,保证特殊儿童完成义务教育。2000年以前,县财政每年拨专款10万元,用于特殊教育,2000年以后,从全年农村教育费附加中拿出1%作为特殊教育专项补助基金,每年25万余元。全县逐年提高特殊教育学费公用经费标准,至2003年,每生每年达到或超过1100元。1993年,学校向澳大利亚政府申请国际无偿援助10万澳元(人民币40.9万元),收到社会募捐款70多万元,1996年,申请到国家教委专项资金10万元,2000年,又申请到省教委下拨的培智班专项资金10万元。建校以来,社会捐助累计达2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