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普通高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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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普通高中教育

学校设置

1987年,全县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县教育局直接管理五莲一中、管帅高中、街头高中、叩官高中、院西高中。1998年,建立五莲三中(高中部),2003年,成立五莲县职教中心,内含艺术教育普通高中部,全县高中学校达到6处。

课程

1986年至1990年,各普通高中执行1981年部颁《教学计划》。1990年,国家教委对普通高中教学计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课程结构由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两部分组成。学科课程采取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形式,活动包括课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必修课设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和劳动技术共11科。选修课分两类,一类是单修性选修课,在高一年级每周3课时,高二年级每周4课时。另一类是分科性选修,分文科、理科、外语、艺术、体育、职业技术6类课程,在高三年级开设。1995年,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后,每周学科教学时数由32课时以下调整为30课时以下,每周活动总量由38课时以下调整为30课时以下。2004年8月,按《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县教育局制定《五莲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
2005年6月,山东省教育厅下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的通知》,规定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鼓励地方和学校在落实国家课程计划的同时,自主开发和实施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规定了地方课程设置的主要领域为:民族文化领域,生命教育领域,自然探究领域,社会探究领域。8月,县市教育局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12月,五莲县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学分认定行为的通知》,其《暂行规定》为:“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3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课程中,至少获得6个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个”;“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基础素养评定合格”。

教学与科研

1990年,各高中开始目标教学改革。通过目标教学改革,有效地解决了集体教学和个别需要之间的矛盾,解决了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并对教学实施了全过程管理,从而实现了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效果。1994年3月,五莲县教研室制定《五莲县普通高中教学工作评估标准》,对全县高中实行评估考核。
1998年,在全县高中推广街头中学“实施单元过关,有效控制目标形成过程”的经验。同年,五莲三中被省教科所确定为省教改实验点。
1999年,开展了素质教育、创新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转变教学观念、转变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实现基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教学目标的有机统一。在教学关系上突显学生主体地位;教学内容上体现生活化;教学方法上注重启发引导,以学定教,倡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结构上实行多维互动、合作学习。该项改革的开展,促进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同年5月,五莲三中承担了国家级研究课题——中国大成美育实验与研究,2000年8月,该课题通过了中央教科所大成美育研究课题组的验收。
“九五”期间,五莲一中承担教育部重点研究课题——《合作教育的基本理论与实践的研究》、《计算机与各科课程整合》,以及省级重点课题——《中学化学教学中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的研究》、《心理教育实验与研究》,并获得全省优秀实验单位。五莲三中承担了《合作教育实践与研究》、《目标教学实践与研究》两个省级课题的研究,并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效果。
2004年,新课程改革稳步推进。县教育局制定出台《五莲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组织召开了全县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会议,并组织了新课改教师课堂教学展示活动,新课改得到稳步实施。建立校本教研制度,不断提高教师驾驭新课程的能力,校本教研经验在全省校本教研工作会议上做了交流。

招生改革与高考

1996年,在五莲一中试办“公办民助班”,招收学生100名。凡被录取为“公办民助班”的学生,每年需交助学费6000元。2001年,推行“国有民办”办学体制改革,在五莲一中和五莲三中试行,初步建立起了“学校国有、校长承办、办学自主、经费自筹”的高中办学模式,加快了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步伐。
2004年普通高中招生进行了调整,一是适应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取消特长考试,全县统招生人数为900人,五莲一中、三中招收一定数量的音、体、美特长生,但须具备业务达标、文化课过关、自愿申报、学校同意四个条件。二是实行考生信息上报制度,全市统一建立高中学生学籍档案,对中考成绩达不到全市最低分数线的,市教育局不建立学籍,也就没有资格读高中。
1989年高考采取了标准化考试,对高考的传统方法及内容进行了改革。1991年进行了高中毕业会考和会考后的改革,学生只有高中毕业会考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高考。1992年5月全县首次进行高中毕业会考。会考的科目分两类:一类为必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另一类为选考科目,即文科考政治、历史,理科考物理、化学。1994年,国家对高校招生计划实行“并轨”,即国家任务、委托培养、自费三种计划形式变为一种单一的计划形式,录取时划定统一分数线,录取的学生都要缴纳部分培养费,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自主择业。高考科目设置实行“3+x”方案,“3”为语文、数学、外语,“X”即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考生实行电子档案,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远程录取。2001年,国家取消报考年龄限制和婚否限制。2002年,信息技术列入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科目,全省统一命题,在高中二年级下学期结束时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参加高考。2003年,全国高考时间由往年的7月7、8、9日三天,改为每年6月的7、8日两天。2005年,山东省高考实行自主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