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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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环境监测

监测管理
五莲县环境监测站始建于1978年,称五莲县计划委员会环境监测化验室,1981年隶属五莲县环境保护局,1985年6月,由县政府批准成立“五莲县环境保护监测站”,2001年更名为“五莲县环境监测站”。经过20余年的发展,至2005年,县环境监测站共有正式编制17人,拥有固定资产490多万元,监测用房490平方米。内设综合办公室、质量保证室、检测一室、检测二室四个科室,各种仪器设备42台(套)。
1995年4月,五莲县环境监测站为全省首批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的计量认证环境监测站,准予对社会提供地下水、地表水、污水、空气降水、环境空气、废气、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等环境参数的检测分析技术服务。自2002年9月始,开展对二氧化硫、二氧化碳和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项目的例行监测。
1989年至2005年,五莲县环境监测站共提供有效监测数据10万多个,建立了环境监测数据库。为政府部门执行各项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准确、可靠的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被山东省环境保护局评为“八五”以来山东省先进环境监测站。

水质监测

地表水监测 洪凝河是县境内的一条重要河流,纵贯城区,自南向北注入墙夼水库,其地表水的入境断面为莫家庄子断面,出口断面为墙夼水库断面。为改善流域水质,县政府加大城市环保基础建设力度,县环境监测站对出口断面进行定期监测,确保排污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墙夼水库断面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
饮用水监测 县内有林家沟、冯家坪、却坡三处水厂,以林家沟水厂、冯家坪水厂为主,却坡水厂为备用水厂。县环境监测站每年监测两次,每次监测项目23项,达标率为100%。

空气监测
2002年9月,县环境监测站始设空气监测点,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在监测的同时测定有关气象参数(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各监测项目以每1小时的均值为一个有效值,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原则上每日不得少于18个有效值,可吸入颗粒物每日不得少于12个有效值。全部采用24小时连续采样监测,每月必须同步监测12天以上,且应相对均匀分布在全月内,两个采样日最大间隔不得超过2天。
噪声监测

1995年,县环境监测站设立城市环境噪声监测点位113个,其中功能区噪声测点3个,区域噪声测点102个,道路交通噪声测点8个。监测项目包括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在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的同时记录车流量,在监测区域噪声和功能区噪声的同时记录声源类型。所监测的监测数据全部符合标准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