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章审判 资料库:五莲县地情库 章节:五莲县志(第二部)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3/article/48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3/article/48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章审判


    五莲县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正局级,下设执行一庭、二庭)、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技术室、监察室、政工科、法警大队13个机构。派出人民法庭5处:洪凝、街头、叩官、于里、高泽。编制人员78人。1998年11月,开始法官级别评定,共评定高级法官13人,一级法官34人,二级法官29人,三级法官4人,四级法官6人。1989年至2005年,县法院先后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两次,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个人一、二等功20人,集体三等功35次,个人三等功84人;被日照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1人被授予“优秀法院院长”,1人荣获“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称号,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委市政府、日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75个,先进个人30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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