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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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公安

五莲县公安局下设10个机构:办公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察大队、政工科、出入境管理科、户政管理科、法制科、警务督察室、行政装备科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5个直属机构:刑警大队、治安警察大队、监管大队、消防大队(武警现役编制)、五莲山旅游风景区派出所;16个派出机构:城关所、城北所、城东所、城建所、洪凝所、松柏所、户部所、叩官所、潮河所、许孟所、汪湖所、街头所、石场所、于里所、中至所、高泽所;3个事业单位:县公安巡警大队、县公安职业消防队、县保安服务公司。2005年底,全局编制人员256人。1992年,实行警衔制,至2005年底,有187名民警授衔,其中一级警督3人,二级警督31人,三级警督53人,一级警司21人,二级警司25人,三级警司35人,一级警员18人,二级警员1人。1989年以来,县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从严治警和严管严打严治方针,根据不同时期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和任务。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1996年,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1989年以来,有21个单位被省市记集体二、三等功,先后有1人被省委、省政府记个人一等功,1人被授予全国基层优秀科、所、队长称号,3人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1人荣获全省十大杰出民警,13人被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