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区划地名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b2&A=3&rec=444&run=13

第八节区划地名管理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

五莲县勘界前的行政区域界线是以民政区划资料和1990年土地详查资料的工作界为查考界线资料。1997年3月,全县勘界工作会议召开,全面部署勘界工作;11月19日,五莲县政府与莒县政府在莒县举行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签字仪式;11月20日,五莲县政府与东港区人民政府在五莲县人民政府招待所举行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签字仪式;12月,五莲县政府与胶南市政府在胶南市政府招待所举行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签字仪式。2001年9月,五莲县政府与诸城市政府在诸城市招待所举行联合勘定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签字仪式。至此,五莲县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全部勘定,结束了县行政区域无法定界线的历史,对于从根本上解决边界争议、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实施有效行政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边界线涉及五莲县11个乡镇,170个村,全长480271公里,共埋设界桩35棵,其中双面桩31棵,三面桩4棵。
2005年5月,五莲县民政局与胶南市民政局开展了全面勘界之后的第一次界线联合检查。经检查,五莲—胶南线走向清晰,界桩完好,方位物齐全,当地政府和群众对边界线走向无异议。

行政区划管理

1989年,全县设有6镇、16乡。1994年12月,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将叩官、中至、汪湖、于里4个乡撤乡设镇,全县辖10个镇、12个乡。
2000年12月,为促进区域经济中心的形成和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解决乡镇规模过小、财政和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对全县乡镇区划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调整。调整后,全县设9镇、3乡,632个行政村,734个自然村。
2002年,国务院颁布《行政区划界线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的行政区划界线管理方式,由无序、被动、粗放型管理走上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同年12月,全县有史以来第一幅标示法定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五莲县政区图》(1∶75000)出版发行。

地名管理

五莲县地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管理。1988年,该管理职能划归五莲县民政局。
1996年,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在国道两侧村镇设置地名标志,至1998年底,国道、省道沿线村庄安装村标80多块。2005年,在县城区设置200多块标准地名标志牌,圆满完成设标任务。2005年,建立起地名触摸屏查询系统,开通了一条地名查询热线,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千余人次。

《五莲县地名志》

该志在1979年至1984年对全县地名进行普查、考证、核定、标准化处理的基础上,于1985年着手编辑,历时近5年,于1989年5月编纂完成,全书共410千字。1990年5月由海潮出版社出版发行。主要收录了行政区划及自然村、具有地名意义的专业部门、人工建筑物、自然地理实体和名胜古迹纪念地五类地名,共计1114条。包括县、乡镇概况23篇,地名图28幅,各种照片44张。该志对每个村庄的命名由来、历史沿革、聚落变迁、姓氏更易;对每座大山、每条河流、每处人工建筑物等的缘起、变迁及其含义都作了详细记述,为工业、农业、国防、公安、外事、旅游、交通、邮电、文教、科技、出版、财贸、测绘等部门提供了准确的地名信息和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