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婚丧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b2&A=3&rec=442&run=13

第六节婚丧管理

婚姻管理

1997年,根据《山东省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改革婚姻登记管理体制,由乡镇办理婚姻登记改为县民政局直接办理,全县集中登记。五莲县婚姻登记管理处更名为五莲县婚姻登记处,是全县唯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主要负责办理全县的婚姻登记、出具当事人婚姻状况证明、整理和保管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等工作。
2000年,县婚姻登记实行计算机管理,全省联网,实现了全省婚姻信息资源共享,推进了政务公开,为公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2003年10月1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同年,五莲县婚姻登记处在县民政局东侧新建占地185平方米的婚姻登记服务大厅,分咨询区、登记区、填表区、侯等区四个工作区,设登记室、离婚室、照相室、档案室四个工作室,可同时接纳几十对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自新条例实施至2005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9551对,离婚登记628对,补发结婚证73对,出具婚姻状况证明131份,合格率100%。

殡葬管理

五莲县殡葬管理所建于1972年,前身为五莲县殡仪馆,1988年更为现名。2004年起,管理所对殡仪馆进行了大规模的更新改建,改造了殡仪厅、火化车间等。2005年,县殡葬管理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统一购置了新型殡仪车,对运尸车辆实行三定和三统一(定车辆、定路线、定收费标准;统一标志、统一模式、统一收费);引进了一台全自动台车式高档火化炉,实行科学、文明火化,提升了火化质量和服务档次。1989年火化尸体3257具,火化率98%;1999年火化尸体3166具,火化率达到99%;2005年火化尸体4018具,火化率99%。
卧龙山公墓:针对城镇居民骨灰安置难的问题,1996年4月,县民政局拨款20万元,征用土地20亩,在县城郊区梁家坪村北规划建设卧龙山公墓,为外地来五莲工作的居民提供亡后安葬场所(后将使用范围扩大到洪凝镇所辖11个居委会的已故居民)。县民政局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档次建设,高水平运营,高质量服务”的方针,以建设现代化、园林式公墓为目标,不断加大公墓开发建设力度。截至2005年,先后投资160多万元,新征用地36亩,完成土石方2万多立方米,设立牌坊一座,新建墓穴60个,新建墓穴的墓碑、护栏统一使用高档美观的汉白玉材料,既美化了公墓环境,又满足了不同层次丧主的需求。同时,加强了公墓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办公用房10间和停车场,硬化了道路,公墓周围进行了全面绿化,栽种松、柏等树木7000余株。卧龙山公墓是全县唯一一处公益性公墓,成为全县倡导移风易俗、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