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物资交流会和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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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物资交流会和山会

物资交流大会

物资交流大会是解放以后商贸流通部门举办的一种交易活动,一般在县城和农村大的集市举办,其特点是商家多,商品多,消费者多。商家为了招徕顾客,用尽各种方法,诸如抽奖、赠送纪念品、打折销售等。有时还要请戏班唱戏,请马戏团表演节目。物资交流会一般三到五天不等。1995年12月,县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了全县物资交流大会,期间成交额4835万元,其中签订销售合同52份,金额1612万元,个体户零售额达114万元。
随着各商业网点的建设,群众随时都能购买到所需物品,物资交流会停办。

山会

山会也叫山集,其特点是在此期间每天都是集日,是农村集中的商品贸易阶段。尤其是秋天的山会,农家要买卖农产品、大牲畜,添置农具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山会再度兴起和发展。至20世纪80年代,由于重视商品流通,多借助山会召开物资交流大会,因而使山会无论赶会人数,还是上市商品品种和数量都超出平日集市。随着商品流通和交通的快速便捷,山会逐渐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