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营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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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营运管理

五莲县交通局负责全县公路运输的行政管理。
1989年以来,县内的营运市场推行开放政策,即放开运力额度的控制,对要求从事客货运力的运输业户,只要符合条件,就批准开业。
1991年,交通局把提高运输效力作为管理目标,加强全年运力额度计划管理,扶持专业运输企业和县骨干企业的发展。根据县内客货源零散,运力分布不均,短途客运能力低,大吨位特种车辆匮乏,专业车队运力不足的现状,确立了货物运力投放以大中型车辆为主,力保主要企业和运输企业。1991年,增加大中型货车29辆,中小客车5辆,专业运输企业和县骨干企业增加112辆。
2001年,交通局设立综合服务大厅,将运管、行管、附加费征收集中到一个办公室,实施一条龙服务。2004年,投资20万元,建成运政管理、规费征收和违章处理三个一站式服务大厅,进一步方便营运业户办理营运手续。在开放搞活运输市场上,县内短途客运全部放开,着力发展农村山区客运货运,除省以上确定的指令性运输任务外,对其他物资的运输全面放开,实行市场调节,准受托、准承运,双向选择,择优承(托)运。在此基础上,鼓励推行合同承运。
1998年至2005年,交通局对县内客货运输市场进行清理整顿。重点清理“三无”车辆,以及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运输市场进行非法经营的业户,同时对老、旧、破、杂车辆予以取缔。共清理黑车1000余辆,对客运出租业户随意要价、串线经营等不法行为进行了整顿,规范业户经营行为,优化了运输市场。1998年,审验汽车908辆,农用车534辆,拖拉机678辆。2005年,审验汽车1578辆,农用车1076辆,拖拉机152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