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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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述】 2016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年共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5亿元,新增城镇就业683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4530人。先后荣获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综合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创新创业”先进集体、对上争引先进单位、群众满意奖等荣誉称号。
【基层党建】 坚持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开通社会保险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全县参保人员可实时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大险种的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支付信息。创新实行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金融机构代收费,方便全县40万居民群众参保缴费。建立服务对象电话回访制度,对窗口业务办理情况逐项登记,定期电话回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共回访服务对象4029人次,整改落实群众反映问题53项。建立群众投诉举报事项专人办理制度,受理群众服务中心转办事项445件,满意率达99.67%。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基础,不断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内,就业处党支部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就业促进】 2016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6830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1086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92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30人,城乡创业就业880人,带动就业6857人,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积极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30个,安置对象在岗165人。大力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设立创业项目6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亿元,实现创业带动就业6857人。市北开发区创新创业综合体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举办招聘会37场,提供就业岗位3628个。在于里、中至等乡镇设立“扶贫车间”12处,开发扶贫岗位680个。2016年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人数78人,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15名,对特困家庭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报到登记的30名特困生实现全部就业。
【招才引智】 把招才引智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核,充分调动全县抓人才工作的积极性。组织举办市北经济开发区“千人计划创新创业交流活动暨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洽谈会”,邀请30名专家与会,46家企业参加洽谈对接,14个人才项目现场签约。举办五莲县大数据平台签约仪式暨高层次人才五莲行活动,产业导航大数据平台合作协议等8个项目现场签约。组织企业到北京、上海、深圳、济南等地参加外籍人才招聘会、高层次人才交流会等各类人才活动50余次,达成初步合作意向30余个。与80余名海内外专家保持长期联系,主动到济南、青岛、烟台等地对接联系专家20余次,先后邀请30名专家来莲考察对接。全年引进创新创业团队16个,创新人才56人,硕士研究生81人。
【人事管理】 全年计划考录公务员42名,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最终录用42名,为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1人,办理调配手续67人,机构改革人员划转62人。接收安置军转干部1名,随军家属1名,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名。为13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办理年度登记,发放住房补贴、取暖费共计30余万元。评审通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312人次,其中高级66人、中级132人、初级114人;为416人审核职称评审材料,其中高级96人、中级175人、初级136人。开展注册税务师、注册环评师等22种考试报名材料审核工作,为375名考试通过人员办理资格(合格)证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提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扎实有序开展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对2016年1月份符合条件的32人晋升了职级,并享受了相应的工资待遇。对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662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带薪年休假备案。为279名机关事业单位到龄退休人员办理了手续。
【劳动关系】 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加班工资,严格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使工资支付依法依规。联系县内效益好的企业,安置退役士兵3人。10月,对洪凝计生站编制外清退人员进行了权益核算,共涉及职工49名,核算职工权益2623596.95元。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涉及全县18749名企业退休职工和4554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第一次同步调整。批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1687人,公示办理了上年度病退退职、特殊工种退休合格手续253人;办理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备案手续233人,为离退休人员遗属83人办理了备案手续,发放了抚恤待遇。
【社会保险】 企业养老保险。开展社会保险稽核,稽核企业185家,稽核23500人。自9月1日起,开展建筑业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至12月底,在建项目参保26个,新建项目参保55个,征缴社会保险69.9万元。企业工伤保险。从2016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按195元、185元、175元、165元的标准增加。失业保险。2016年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609万元,受理106家企业稳岗补贴申请,累计发放稳岗补贴356.8万元,全县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医疗保险。2016年,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68169人,同比增长0.9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收入19846万元,同比增长17.78%,全年支出19715万元,累计结余1342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69299人,同比增长0.95%;个人缴费征收5555万元,同比增长58.35%;支出12394万元,累计结余20903万元。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自7月份开始,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00元。全年全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参保26.74万人,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全县机关事业参保单位195家,在职参保人员11396名,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0553万元;为4720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5168万元。5月份,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清算工作,初步实现新老制度合理过渡衔接。
【执法维权】 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劳动保障年检等专项执法行动,累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76家,为2912名劳动者追回工资款1650余万元。坚持调解为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方针,2016年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6件,当期结案率达到100%,调解率达90.2%,案件调解率高于省规范仲裁院要求指标30.2个百分点,帮助劳动争议双方挽回经济损失617.5万元。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县11处乡镇和134家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85家机关事业单位成立基层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90%以上。2016年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15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13件,已复议裁决案件的胜诉率达到100%,有效维护了行政决定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