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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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



【概况】 五莲县民政局隶属县政府序列正科级行政单位,内含8个职能科室,下辖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9个股级事业单位,共有在职在岗人员79名。党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25名。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三个体系,发挥四个作用,深化五个文化,持续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6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优秀单位”。
【社区服务】 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全年召开调度会议4次,对13处城市社区建设先后进行了2次现场调研,协助芙蓉社区服务中心制定一站式服务规范,招聘工作人员10名,年内投入使用;投资18万元与安徽兴博软件公司合作开发了社区综合治理信息平台,并开始入户采集和录入居民信息;利用市级公益创投资金开展青少年教育、老年人关爱等社区服务,10月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设立县城乡社区建设办公室,为县民政局下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名。对全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开展实地调查,托清底子,打好基础,开展了社区民主协商工作自查和协商示范点创建活动,年内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8处。
【社会养老】 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4月,在叩官镇召开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县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运转良好,10月,社会福利中心三期工程老年养护楼建成启用。对松柏镇敬老院实施了原址新建,另对全县10处乡镇敬老院实施了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和“慈善暖冬”活动,为每处敬老院发放了过冬物资和取暖补贴,确保五保老人温暖过冬。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年内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处、农村幸福院26处。
【防灾减灾】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救灾工作方针,健全灾害应急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配备村级灾害信息预报员,成立应急抢险队,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为每处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灾害信息员配发移动报灾终端。加强防灾救灾应急演练,在芙蓉广场举办了“防灾减灾日”科普图片展,在县实验学校举行防震减灾逃生疏散演练等活动。积极做好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及时开展查灾、报灾、救灾工作,全年下拨冬令困难群众救灾面粉150吨。年内,富强社区被评为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集后、宋家村2处社区被评为全省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民生保障】 不断规范完善城乡低保工作运行机制,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不断提高,保持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分类施保。2016年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49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19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3100元提高到3600元,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195元。全年累计为2081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726.2万元、为16759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3781.8万元,为80周岁以上城乡低保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57.3万元,有效保证了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积极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委托县人寿保险公司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业务,将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等重点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共为1479人发放救助金377万元;筹集资金273万元资助1.7万名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对986名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临时医疗救助金148万元。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4300元提高到440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3300元提高到3400元。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在山阳精神病院设置救助专用病房,积极拓展信息获取和救助渠道,确保了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8人次。
【社会管理】 深化登记审批制度改革,降低门槛,简化手续,对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全部实行直接登记。对乡镇敬老院实行了民非登记,解决了多年来乡镇敬老院无合法地位的问题。重点培育并优先发展了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创立了社会组织创新创业孵化园,为有志之士搭建起创新创业舞台。加强管理监督,10月,分7个小组深入到全县136家社会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摸底,对未按时参加年检的、长期不开展活动的、不按期换届的、基本丧失举办条件的社会组织予以撤销或限期整改。至2016年底,全县社会组织共152家,其中社会团体9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2家。
【双拥优抚】 认真落实各项双拥优抚政策,为1858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2131.72万元,为4228名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金594.8万元,为155名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发放生活补助金65.6万元,为487名城乡义务兵发放家庭优待金615.2万元。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推行“三公开一监督”阳光安置办法,择优安置1名退役士兵进入事业单位;对181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补助417.15万元。年内,五莲县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表彰为“全省双拥模范县”;五莲烈士陵园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
【社会服务】 实现老年人优待证即时办理,全年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978件。银龄安康工作取得了质的突破,全县有2.1万人参与投保。老年节期间,为全县1595名90-99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03.6万元。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全年共办理21件。扎实开展孤儿、困境儿童免费健康查体、民政干部职工联系走访孤儿等活动,通过社会化发放的方式按月及时为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为生活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有效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婚姻文化】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幸福和谐的婚姻文化。积极推行结婚登记免费颁证,免费向结婚当事人发放新婚贺信、贺卡等宣传资料,倡导文明婚俗,婚事简办新办。加强疏导劝和,聘请律师和社会工作师担任婚姻家庭辅导员,为有需求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离婚辅导等服务,减少非理性离婚现象的发生。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570对,离婚登记781对,补办结婚登记1012对,登记合格率为100%。2016年,婚姻登记管理处被评为“市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地名文化】 完成五莲---诸城边界线联检工作;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补查数据的采集和数据库的补录工作,并对工作图进行了修改,图库连接率达到100%。组织全县10处乡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和35名界桩管理员参加培训,并颁发工作证和聘任书;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词目收录工作。
【慈善文化】 积极开展以“参与扶贫开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接收捐款48.6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孝德基金、互助养老示范点、社会组织扶贫补助等。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先后开展了五征慈善助学、宝山矿业慈善扶危、情暖万家、慈善暖冬、滴水工程、临时医疗、朝阳助学、牵手关爱等救助活动。对1960名困难群众实施助老、助困、助学、扶危等方面的慈善救助,发放救助金240余万元。加强慈善文化宣传,在五莲远教频道继续开播“慈善之声之行”节目,常年播放传统文化经典教育讲座,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理解、参与和支持。
【廉政文化】 召开了党建廉政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责任。在烈士陵园纪念馆建设廉政教育展室,大力弘扬战争年代革命先烈的献身精神与和平时期党员干部的奉献精神,展示英烈先模廉政事迹,将烈士陵园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党史教育、国防教育、青少年教育和廉政教育五大基地,列入全县全域旅游红色景点,年内接待前来观瞻的社会各界干部群众24000余人次。
【殡葬文化】 积极推进殡葬改革,落实收费项目自愿选择,免除了城乡居民基本殡葬费用602元。积极开展殡葬优质服务月活动,清明节前后,深入城区、集市、村庄等,通过广播、发放宣传材料、鲜花换火纸等方式,宣传殡葬政策法规和“绿色殡葬、低碳祭扫”理念,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加强卧龙山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开设以骨灰存放为主的“慈安堂”服务项目,以满足群众的不同需求。开展了为期2天的“殡仪馆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来馆参观指导,加深了解,消除偏见。扎实开展规范殡葬服务专项行动,加强运尸车辆管理,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全年火化遗体4389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