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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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2015年,全县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建设“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工作目标,不断创新措施,夯实基础,强化责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县未发生去省进京集访和群体性事件,群众来县到市上访同比下降18%和57%,进京非访同比下降53%,去省上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率达73%,国家、省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信访事项办理对信访机构满意率98.89%,对责任单位满意率96.67%,市联席办交办信访积案化解群众满意率92.3%。2015年度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综合考核优秀单位。
【夯实基层基础】 加强源头治理,借助三级网格化管理平台,坚持矛盾纠纷排查日排查、周汇总、月上报,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隐患。对初次信访事项,严格按照国家信访局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首办责任,规范办理环节,努力降低重信重访率,2015年初信初访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率达80%以上。加大上级交(转)办初次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备制度,将稳评作为项目开工前的必经程序,将信访问题由“事后处理”变为“事前预防”。2015年共对23个重点项目进行稳定风险评估,无出现任何“意料之外”的问题。加大《山东省信访条例》宣传力度,通过报刊转载、发放明白纸、张贴标语、组织电视知识竞赛、组建宣传车和宣讲队伍巡回讲解等多种形式,保证《山东省信访条例》宣传活动扎实有效。
【突出案件化解】 在信访老户“化冰行动”的基础上,自4月初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活动,县联席办制定下发《五莲县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对市联席办交办的23件(起)疑难信访案件,全部落实“五个一”工作措施,做到每起案件“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办纪要,一套稳控措施”。县委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信访局全程指导,协助责任单位穷尽一切政策、措施抓化解。2015年,先后成功化解12起疑难信访积案,另有10起依法导入司法程序,化解率达92.3%,化解率全市最高。不断加大对疑难信访事项的复查工作力度,将信访听证作为复查答复的前置门槛,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有序退出奠定基础。2015年共复查重点信访事项13起,举办听证会议11次。
【完善网上受理】 县里投资建设了视频接访室、会议室,在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开通了信访信息系统,将接待群众来访、办理来信、复查复核、网上投诉等全部信访事项放在网上流转,让信访群众实现网上反映诉求的“可查询、可跟踪、可评价”,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让信访在阳光下运行,提高信访公信力,开启信访工作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新模式。2015年,共受理各级网上信访事项169件(纳入满意度评价信访事项108件),全部按期办结。其中,国家信访局交办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的网上投诉案件39件,群众对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办理满意率分别为98.9%和96.7%;省信访局交办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的网上投诉案件32件,群众对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办理满意率分别为100%和93.3%,均位居全市前列。扎实推进去省进京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工作,实行“五个面对面工作法”,真正将评判权交给群众。
【创新服务举措】 借助县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强化联合接访、干部大下访,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建立职能部门联合接访长效机制,实现信访事项“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提升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及时受理、办理县群众服务中心交办案件,共收到62件交办案件,全部按程序及时办理。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并作为固定工作制度进行安排,同时做到干部“大下访”与后进村整顿相结合、与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相结合。2015年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共走访群众10万余户,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14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