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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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概述】 2015年,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全年共收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3.23亿元,新增城镇就业8519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6678人。先后荣获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全县综合工作考核优秀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面对面评议、背靠背监督”荣获全市机关创新一等奖。
【就业促进】 2015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8519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2313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99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678人,城乡创业就业880人,带动就业6869人,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大力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 新开发13个基层人社所协理员岗位,安置26名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全年公益性岗位共安置就业困难人员73人。成立创业咨询指导专家志愿团,设立创业项目6个;出台了《五莲县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项目管理办法》。实行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回访,全面进行就业跟踪服务,就业服务率达到了100%,共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89期。
【招才引智】 出台《五莲县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扶持办法》,每年按照不少于上年度财政收入总额1%的比例设立人才引进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引进人才的各种资助、补贴、奖励及管理服务。同时,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科研平台给予奖励,在人才居住、健康体检、子女入学、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等。设立招才引智工作线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人才引进服务窗口,实现人才引进、就业创业、项目申报等“一站式”服务。申报市级高层次人才创业团队2个、创新团队8个,高层次创新人才32名。全年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团队8个,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86人。公开招聘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5名,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人,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人,高层次专业教师11人,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7人,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53人。
【人事管理】 计划考录公务员29名(含参公2名),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最终录用27名,按照总成绩进行选岗,经初任培训后上岗(其中乡镇机关录用的6名公务员签订了5年服务期协议)。按时公布2015年度评审通过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349人次,其中高级6人、中级105人、初级238人。采取全程公示,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复审的办法,为421人审核职称评审材料,其中高级16人、中级150人、初级305人。对16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调整方案进行核准,共核准岗位524个,其中管理岗位18个,专业技术岗位490个,工勤技能岗位16个。为1562名岗位变动或任期届满的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试聘、续聘手续。对全县1904名机关单位工作人员,927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71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工资调整。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4110名工作人员提高津贴补贴。组织实施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经过申报初审、民主测评和审批三个环节,全县480人晋升了职级,并享受了相应的工资待遇。对全县17628名企业退休职工调整了待遇,月增加养老金发放396.15万元,调整后人均养老金达到1696.88元。
【保险工作】 从2015年1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2015年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187万元,用于职业培训及技能鉴定补贴等就业扶持项目。制定了《失业动态监测实施方案》,审核确定新兴建筑公司、斯比凯可公司、亿丰制帘公司、艾沛克斯(工具)公司、宝山矿业公司等15处企业为失业动态监测单位。在医疗保险方面,与17家医院、21家药品经营单位、43家门诊统筹定点签订了协议,纳入协议管理范围,使定点单位的医疗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对无对方责任意外伤害的参保居民提供医疗救助,先行支付其就医医疗费用。2015年11月份,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业务经办工作,养老保险征缴比例由39%调整为28%,新增加了职业年金,征缴比例为12%,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职业年金、医疗、工伤、失业保险金“一票征缴”。制定《五莲县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莲政发〔2015〕2号),在全县建立统筹城乡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多缴多补”的政府补贴政策,对按年缴费的城乡居民,根据缴费档次分别给予40元、60元和100元的缴费补贴;对按时办理待遇注销的领取待遇人员,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600元;2015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制定社保卡发放工作方案,共发放社保卡30.6万张,其中:城镇职工6.2万张、城乡居民24.4万张。
【劳动监察】 共巡查各类用人单位233家,涉及劳动者11230人。办理各类劳动保障监察案件49件,补签劳动合同97份,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89.12万元。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涉及劳动者2757人(农民工1487人)。共接到各类举报投诉案件397件,累计督促责令用人单位补发拖欠工资款342.07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21.57万元。
【调解仲裁】 2015年,五莲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正式更名为五莲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县12处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调解组织,134家规模以上企业成立基层调解组织,街头石材工业园成立了1处行业性调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已有85家成立基层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90%。
【政策法制】 2015年共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其中,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15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胜诉率达到100%。制定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成立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组,清理编制了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收费清单》《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经县委、县政府核准,保留权力事项111项,主要责任事项12项,具体责任事项96项,规范工作流程111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基层平台】 2015年10月,县编委印发《关于在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牌子的通知》,在12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牌子,并核定所长1名,将就业、社会保险等70项业务全部下沉到乡镇(街道)人社所,保障了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机关自身建设】 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依据等业务程序向社会公开,办理时限压缩为法定时限的50%。出台了《关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三带头”活动的通知》,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带头创新、带头创业、带头服务”活动,增强了干部职工凝聚力、创新力和执行力。加强监督问责,局党委与全体干部职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工作人员纪律作风承诺责任书》,强化责任约束意识。加强纪律检查,每天对纪律、服务等情况不定期督查4次以上,将干部职工的服务、学习、纪律等内容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树优、职称评聘等挂钩,激发全员创先争优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