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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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概况】 2015年,五莲县环境保护局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总体目标,以创建省级生态县和贯彻实施新《环保法》为主线,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全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加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各项环保工作稳步推进,环境质量名列全市前列,在 全县2015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单位,被省人社厅、省环保厅评为全省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
【环境质量改善】 积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及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大检查,突出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完成《五莲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企业清洁生产,全县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达21家。全面启动水源地污染防控工作,筛选上报“水十条”重点工程14项,加强饮用水监测工作,对全县4处饮用水源地,全年监测4次,保证了饮水安全。对县内18条主要河流推行“河长制”,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县域内省控、市控河流断面全部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审批】 不断简化材料和优化程序,对外,减少或简化了5类环评审批前置材料;对内,取消项目环评预审,将污染总量确认由环评审批前置改为内部关联审查,将环评审批集体会议审查改为网上内部征求意见,简化专家评审和内部签批环节等措施,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畅通绿色通道,边公示边审批,以最短的时间完成审批工作。2015年共为全县近30个项目的环评审批开辟绿色通道进行了快速办理。在全市率先为建设单位免费公开项目环评信息,被市环保局作为先进经验在全市环保系统予以推广。同时,作为全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诺备案制5个试点市县之一,为在全省全面推行这项工作积累了经验。
【环境监察】 用足用好新《环保法》赋予的执法手段,多次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动执法,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15年,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查封措施10次,对1家企业实施了按日连续计罚。督促28家重点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引导企业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工作,有5家企业完成了备案工作,该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新增省级专家1人、市级专家3人。同时,通过不断加大对环境信访的查处力度,全县省市转信访和重复信访显著降低,省市转信访满意率达到100%。深挖减排潜力,为经济提供充足环境容量,2015年共上报减排项目57个,其中农业源项目40个,均通过国家认可。同时,督促市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五莲县固体废物处理中心渗滤液深度处理项目实现了正常运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经通过市级初核,等待省考核验收组验收。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基本达到省级生态县创建各项工作指标要求,等待省环保厅技术核查。
【环境监测】 顺利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实验室计量认证。创新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与运营工作形式,将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维护和运营管理;计划在市北开发区新建一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全年组织开展预警监测12次,对11家企业及企业周边8处河流断面采样监测,出具监测数据1800余个,建立监测监察联动机制,对超标数据实行快速及时溯源。建立环境空气质量月分析报告制度。与气象部门沟通,根据实时气象资料对空气质量进行比对分析。
【环保宣教】 环保局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港城环保世纪行、人大执法检查等有力时机进行环保宣传,在县电视台、广播台设立《环保天地》等专题栏目,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业务、动态等内容,成为全县公众了解环保工作的重要途径。“双微一网”实行专人管理,对环境行政处罚、企业自测信息、环境质量、排污费征收等信息定期通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收到良好效果。活化宣传形式,通过开展法进企业、环保法知识竞赛、专家讲座等方式,提升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基层党建】 环保局党组大力推行班子成员分线作战、包联企业以及重点工作周督查等制度措施,有力地提升了工作效能。开展了“人人登台授课” “环保讲堂”“三学三查”等系列活动,在全局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三重一大”等问题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案件处罚、环评审批、验收监测等关键环节和重点事项,专门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个集体会审工作小组,纪检组长全程参与,确保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保持了良好的党风政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