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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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卫生防疫

卫生监测

公共场所监督管理 县卫生防疫站加强公共场所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实行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对健康状况有碍于从事公共场所服务的人员,调离原工作岗位。公共场所须办理《卫生许可证》方可经营,从业人员须经培训查体后持《健康证》上岗。
饮水卫生监督监测 县卫生防疫站对县乡各单位的自来水、自备水进行常年监督监测。对城区自来水公司供水系统的水源水和管网末梢水每月进行一次细菌、含氯量化验,每季度进行一次理化分析检验。对各乡镇、各单位以及部分农村的生活饮用水进行抽样检测。
食品卫生监督监测 卫生防疫站对全县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监测。1991年8月,对流入县内掺有直接耐酸大红4BS(化工染料,对人体有危害)的9020公斤豆腐乳,全部依法销毁。1992年,对饮食业的餐具消毒情况进行采样监测。1995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电化教育培训,索取“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报告单,对新建、扩建、改建食品企业落实预防性卫生监督制度。山城宾馆、惠舒园宾馆、楼外楼酒楼获市级饮食业“食品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太阳城酒、春苑绿茶、颖光牌花生油被评为日照市“卫生质量信得过产品”,肉联厂、榨油厂、酿酒厂、外贸公司、金粟食品公司、于里冷藏厂等单位申报“绿色食品”通过初审。1996年,对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5651人进行了查体,对查出的114名不适合原工作的人员调离了工作岗位;全县发放卫生许可证2201个;采验食品170份,合格154份,合格率91%;餐具抽样监测412份,合格165份,合格率41%;行政处罚18户次,罚款5550元;销毁变质食品3000公斤;有6家行政处罚户由法院强制执行结案。2000年,全县食品从业人员查体5299人,查出“五病”患者73人,均调离原工作岗位;发验食品卫生许可证2018个;查获销毁变质食品456公斤;食品监测565份,合格487份,合格率86%。2001年,监测餐具614份,监测食品435份,餐具、食品卫生合格率分别为83%和9103%。行使行政罚款26户(起)、计1751元,其中20户报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其罚款12450元全部上交财政;查获销毁变质食品276公斤。4月中旬开始,对全县51所学校集体食堂以及89家学校周围的食品经营业户进行了重点检查。2004年全县食品从业人员查体5688人,验发卫生许可证2211个,检验各种样品1550余份。对11家卫生状况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注销卫生许可证,对12家卫生状况较差的单位责令限期改进,对查出的1060公斤过期变质食品现场予以销毁,对13家违法经营的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2005年,食品从业人员查体达5300余人,办验卫生许可证3000余个,检查食品样品1900余份,水样30余份;对查出的80公斤过期变质食品现场予以销毁;通过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初审A级的二家,B级的一家;开展了对“苦乐康胶囊”的查处工作;积极参加高考服务工作,确保了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对全县所有餐饮户及生鸡宰杀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确保从源头上防止禽流感的发生。配备了酶标仪、生物安全柜、生化培养箱、快速检测仪等先进的检验检测仪器,为食品卫生监测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证。加强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预防性监督与卫生评价,开展对食盐、海产品、禽类产品、奶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活动。
劳动卫生与职业卫生监督 卫生防疫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工作,对全县范围内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预防性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开展了接害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查体监护工作。1995年,为全县1511名粉尘作业工人建立了卫生监护档案,并对已发生矽肺病的工人进行调离和给予相应的福利待遇。2001年至2005年,对全县84家有关企业加强监督监测,为12257名产业工人进行了健康查体,办理了《职业健康卫生监护证》,建立了职业病防治档案,查出72名职业病禁忌者,1例疑似职业病。对部分厂矿的粉尘、毒物、噪音等有害因素进行了监督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提出了改进措施。对存在问题的26家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32家企业悬挂了职业危害警示标志牌。帮助13家企业通过了职业危害因素项目申报。顺利通过省卫生厅监督所对五莲县卫生防疫站的预防性体检资质认证工作。
学校卫生及监督 1990年6月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发布《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之后,境内初中以上学校都设立了卫生室,负责学校卫生工作。1996年1月,五莲卫校1995年毕业的25名医士专业学生,被分配到各乡镇初中、高中。至此,全县所有初中以上的卫生室都配备了专职校医。2005年,全县共有校医34人,其中本科学历2人,专科学历30人,中专学历2人。
1990年后,县教育局、卫生局相继出台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规定,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1996年4月,县教委转发了国家教委《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县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幼儿园牙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1998年,县教委制定了《五莲县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目标管理方案》。10月,县教委转发了《山东省学校集体食堂基本卫生要求》和《全省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检查方案》。
2003年8月,县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9月,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健康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10月,县卫生局、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县卫生防疫站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建立了学校卫生档案,定期对校医、保健教师进行培训,定期开展学生健康查体。1989年,对五莲二中学生开展了用眼卫生教育;对县实验小学950名小学生进行了生长发育指标及健康状况调查,摸清了他们的生长发育情况和患病情况。1992年6月,为全县5万余名学生用“爱尔康”驱虫药进行了驱虫。2000年,对全县58所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为全县中、小学生建立健康查体档案,并为4万名学生查体。2001年,为61所学校(包括教学点)建立了《学校卫生档案》,完成了17万名在校学生的查体建档工作。为学校赠送价值达2万余元的水质消毒、杀蚊蝇药品。投资15万元购买了36台衡通视力保健仪,赠送给各中、小学使用。同年9月,对全县中、小学生进行了一次全面驱蛔,用药16万余片,驱蛔率达90%以上。配合日照市卫生防疫站对10家眼镜店进行了监督管理。2002年至2005年,印发“健康查体通知书”2万多份,为在校学生和教职工(教职工免费)查体152万人次,对900余名教师、6000名困难学生予以免费体检,对查出的3例肺结核患者及时进行了妥善治疗;为816名中、小学生免费进行了眼镜卫生质量检测,对查出的200副不合格眼镜责成相关眼镜店进行了质量矫正;对全县36处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状况和“非典”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提出了整改意见。
化妆品卫生监督 县卫生防疫站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全县化妆品经销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监测,发现超保质期或变质有害、经检测不合格的化妆品实行没收销毁,并配合工商、消协依法查处劣质化妆品造成人体损害的投诉案件。2001年至2005年,累计对833家经销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销毁过期、变质、无批号的不合格化妆品654件,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放射防护卫生监督监测 1988年底,全县共有X光机49台、CT一部、γ射线料位仪4台、钴60-1台,从业人员68名。1989年10月,《放射防护条例》颁布实施,县卫生防疫站对全县医用X线机和放射性同位素用户建立了档案,每两年对X线机和放射性同位素防护情况进行监测,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查体、防护知识培训。1995年,对全县放射装置及放射性同位素进行了一次检测。
消毒监测 1993年,县卫生防疫站消杀科对境内蚊、蝇、蟑螂密度进行了调查,并对全县各单位消毒灭菌、灭蚊蝇、灭鼠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提供消杀药品。《消毒管理办法》实施后,县卫生防疫站对县、乡镇医院、乡村、厂矿卫生室、各类门诊部进行消毒监测,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对托幼机构的消毒加强管理,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积极开展蚊、蝇、鼠消杀灭工作,不断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疾病预防控制

县卫生防疫站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儿童计划免疫,加强疫情管理和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防治工作。近十几年,县内各种传染病的发病率大幅度下降,霍乱、鼠疫、回归热、斑疹伤寒、黑热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烈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消灭或基本控制了白喉、百日咳、麻疹等传染病,实现了由传染病疾病防治到慢性非传染病疾病的防治。
预防接种 县内自1996年起,全部实行定点接种。县卫生防疫站如期做好疫苗的转运、发放工作,对乡镇社防人员定期培训,提高了接种质量,促进了全县计划免疫工作的平衡发展。分别于1987年、1991年、1996年实现了“三个85%”目标,受到省政府的表彰。
结核病防治 县卫生防疫站于1990年对结核病发病率较高的松柏乡店子村、前长城岭村,高泽乡的娄家官庄村进行了全面普查,查出肺结核病患者12人。次年,为探讨综合医院门诊就诊患者中发现肺结核病人的新路子,在县属10处条件较好且有一定代表性的乡镇医院开展了“门诊主动发现肺结核病人可行性调查”,受检查人数2070人,检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41例,检出率198%。之后,在全县乡镇医院综合门诊开展发现现症病人可行性调查,共发现新病人160例,其中初治排菌病人33例,对全县630名已知病人进行了复查,痰菌转阴率达100%,达到省级结防标准。至2005年,全县结核病防治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结防标准。
出血热防治 1990年,县内加强了出血热防治的管理工作,县卫生局就出血热防治工作从初诊入院到出院,做了专门规定,并在乡村医生中实行报病奖励制度,提高了临床抢救成功率。自1991年后,该病无死亡病例。

狂犬病 20世纪90年代,随着社会上犬量大增,境内被咬伤者不断出现。1991年被犬咬伤421人,发病1人,死亡1人;次年被犬咬伤381人,发病1人,死亡1人。尔后,连续几年被犬咬伤人数均在500人以上;1996年竟达816人,由于100%注射了狂犬疫苗,未发生患病死亡病例。
布鲁氏杆菌病 县卫生防疫站于1991年调查533人,未发现布氏病患者。次年,经省市考核,五莲县达到了基本控制此病的标准。
丝虫病1995年,县卫生防疫站考察境内26个村,采验12961人血片,无阳性;解剖淡色库蚊3033只,未发现阳性蚊。经省专家考核确认,县内已经消灭了丝虫病。
克山病 县内克山病防治工作1992年经省组织专家考评,达到基本控制标准。1993年,又通过了卫生部组织的专家考评,确认了县内的克山病防治达到国家控制标准。
麻风病、性病防治 麻风病防治达标后,县皮肤防治站采取严格措施巩固麻风病防治成果。1992年7月至2005年12月,充分利用三级网,搞了12次线索调查,并于1998年5月和2004年8月组织全站医务人员,普查了麻风患者居住的50%左右的村庄,发放了大量的宣传材料。13年来,共发现麻风病人10例,皆正规保密治疗,治愈8人,还有2名现症病人在麻风村观察治疗。1989年8月,全县首例性病患者被发现,当时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县皮肤防治站组织全站医务人员反复学习了防治知识,本着不漏诊、误诊的原则,向上级通报了病情。至2005年底,共诊治性病760例,治愈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