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城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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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城区规划

五莲县城乡建设局成立于1975年9月,原称五莲县基本建设委员会,2002年改现名。下设21个企事业单位,其中事业单位12个,企业9个,共有干部职工1500多人。主要负责全县的基本建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五莲县规划管理处前身为规划管理科,成立于1989年3月,1994年改称现名,升格为副科级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城乡建设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设计室、违章建筑检查科三个股级科室,具体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五莲县第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于1979年编制完成,并于1984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1990年3月,五莲县规划管理处重新调整、完善县城第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近期至1995年,远期至2000年;城市性质是以轻工、纺织、建材及旅游业为主;人口规模6.5万人,用地规模7.3平方公里。1991年至1995年,先后编制完成了罗山商场和金沙商场的详细规划、灵山公园详细规划、五莲县工业基地规划;完成了罗山商场二期工程、劳动大厦、中国银行等地段的详细规划;完成县城规划区1∶1000地形图23.5平方公里测绘和县城外围1∶1000地形图135平方公里测绘工作。至1995年底,县城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40%。
1996年,五莲县政府委托日照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第二轮五莲县城市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近期至2000年,远期至2010年;规划确定城市性质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加工工业和旅游为主的具有山城特色的现代化小城市;城市规模近期到2000年,人口为8至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0平方公里左右;远期到2010年,人口为13至16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573平方公里。同年,具体实施了城区道路交通,给、排水等专项规划;洪罗山景观规划;城市中心规划构思及舜尧街商场、综合商贸城、集后居的详细规划。1997年,第二轮五莲县城市总体规划经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同时完成了金龙花园居住小区详细规划和洪凝河景观及两岸绿化的规划。1998年,经县政府批准,五莲县规划区范围由原来的30平方公里扩大为60平方公里(北起高泽河,南到小古家沟村,东始东山阳村,西至下水峪、仲因村一带)。编制完成了集后小区、城东小区及莫家庄子村的详细规划;完成了五莲广场的规划设计,该规划获得了省级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市级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1999年至2001年,先后编制完成了县城解放路道路景观、城东出口绿化景观、芙蓉广场、博物馆前广场和工业基地的详细规划;同俗居住小区、河西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五莲县工业园控制性的详细规划。2002年,完成芙蓉小区、东苑小区等20余处修建性详细规划,至年底,县城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85%。
2003年,随着222省道的东迁、乡镇区划的调整及日东高速公路、胶新铁路的陆续修建,五莲县在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发生了重大变化。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发展的指导,五莲县政府委托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五莲县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第三轮调整修编,规划期限为近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确定城市性质为:以机械加工和纺织业为主,以旅游业为特色的生态城市;规划至2010年,人口13万人,用地134平方公里;至2020年,人口20万人,用地234平方公里;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主要向北,有选择地向东、西方向发展,严格控制向南发展;确定了城市规划区由原来的60平方公里扩大到80平方公里。同时,按照“北扩、南控、东拓、西绿、中改”的思路,规划了“一个中心、三个片区”(即新行政中心和老城区、西部产业区、火车站前区)的新布局。2003年至2004年,五莲县规划管理处具体实施完成了对火车站站前广场、222省道两侧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根据调整后的五莲县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定,制定了《五莲县城市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规定》和《五莲县城市规划管理规定》。2005年,日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第三轮修编后的五莲县城市总体规划。同时,洪罗山景观二期工程、县城三角绿地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山东五莲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完毕。
截至2005年底,五莲县城区规划的框架基本形成,建成区面积为146平方公里,基本形成城市道路“四纵五横一环”的格局,水、电、通信设施等配套基本到位。五莲县依照“一个中心、三个片区”的城市发展格局,积极推行“规划先行、拉开框架、打好基础、滚动推进”的发展思路,形成了“依山傍水、南北发展、布局合理”的小城市结构,加强了主城区的对外辐射功能,突出了与山、水自然环境的有机结合,体现了五莲山城的现代化特色和新时代风貌,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产与生活环境优美的新型县城正在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