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教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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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教师培训

教师培训

“八五”期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入了以岗位培训为主的新阶段。1991年,县教育局制定了《五莲县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试行方案》。每年组织教学大纲、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等多种培训班。组织编写了《五莲方言与普通话》培训教材,开展了推广普通话活动,考试合格者,由教委颁发《普通话合格证》。
从1994年起,实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签证制度。规定: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务的教师及新任教师均需接受相应定量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晋升或聘任技术职务和新任教师转正定级,必须达到或超过20学分。
1995年7月,开始一年一度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培训工作按《山东省小学教师见习期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试行)》进行。1996年7月,出台了《五莲县小学教师基本功训练实施意见》。规定:分配到小学任教的新教师,必须具备基本功训练合格证书,才能办理转正手续;凡未取得基本功合格证书的教师不得评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优秀教师。
“九五”期间,小学教师培训的重点是:抓好以基本功训练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和学历提高培训;初中教师培训的重点是学历补偿教育与继续教育并重。高中教师重点抓好学历补偿教育,尽快提高学历达标率。
1997年9月至1999年8月,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以各科教学常规、教学大纲、教材教法为主要内容的学科基本功训练,结合进行课堂教学技能的培训。2000年3月,开展小学和初中教师综合能力训练。教师基本功训练实行单项过关制度,每项训练考核合格者,发给单项过关证书,各项均合格者,换发基本功训练达标证书;学校达到规定的教师过关率且继续教育评估验收合格,发给教师基本功训练达标学校证书。同年,县教委制定了《五莲县中小学教师骨干系列管理办法》、《五莲县中小学骨干系列评选标准》,启动“教坛群英”工程。分学段举行“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促进教师向“专家型”教师转变。至2005年,全县共评选县级骨干教师1115名,其中教坛新秀643名,教学能手454名,学科带头人18名。
2003年秋,全县实行新课程改革。本着“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从2003年至2005年,对全县中、小学教师进行了学科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保证了新课改的顺利进行。
1989年至1997年,加强了职业道德教育和教师自身素质的建设。1996年,在全县深入开展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年”活动,提高了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次年,县教育局被评为山东省“八五”期间教师队伍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确定为行风免评单位。
2005年,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年”活动,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五莲县师德标兵评选条件》、《五莲县师德承诺誓词》、《五莲县教师忌语应语、忌事应事》;组成优秀教师师德报告团巡回报告;组织教师学习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从思想上教育、引导和塑造教师,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中小学校长培训

全县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始于1991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省教委的指示,县教委制定了《中小学校长岗位职务培训实施意见》,对培训工作的规划与步骤、培训方式、对象和内容、培训职责和分工作了部署。当年全县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全面展开。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省负责培训高中校长,由省教育学院承办;市负责培训初中校长,由市教育学院承办;县负责培训小学校长,由教师进修学校承办。
自1991年12月至2005年9月,五莲县共举办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班、研讨班、提高培训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专项培训班等各种培训班15期,全县中小学正、副校长以上的领导干部,全部得以培训。1999年,全县24名中小学校长参加了曲阜师范大学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全部获得结业证书。截至2000年底,已培训中、小学校长100余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校长的思想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了全县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学历教育

1989年,全县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分别为72.1%、41.4%和32.8%。1990年,在教师进修学校举办卫星电视中师班,学员138人;1992年,548名中、小学教师参加了“三沟通”培训,毕业400余人;1998年和2002年,全县组织学历未达标的中学教师参加全省中学教师助学自考,毕业300余人;2002年,全县录取120名小学教师,由日照师范负责专科培训,学制两年。通过电大、函授、自学考试、助学自考、全日制脱产等渠道,教师的学历水平大幅度提高,截至2005年,全县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99.9%、98%、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