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环 境 保 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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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环 境 保 护

1989年以来,五莲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以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以强化环保监督为手段,加强了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狠抓了环保队伍建设,促进了全县环保工作的全面开展,全县环境质量良好。2000年,五莲县被国家环保局确定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五莲县环保局先后多次被省环保局命名为“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环保宣传先进集体”,2000年、2001年先后被评为“全省一控双达标先进集体”、“山东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规范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