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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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治安管理

治保组织

2002年10月,县公安局治安科改称为治安大队,负责全县的治安管理保卫工作。至2005年底,全县85个大中型企业、党政机关设立了保卫科,632个行政村设治保组织。1992年6月,县保安服务公司成立,人员从社会上招募,实行有偿服务,承担着全县53家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任务。1997年,成立巡警大队,负责城区街道全天治安巡逻。城区每个居民区设联防队,共有联防队123个,队员800人。2004年,农村推行治安竞标承包制、聘任制和义务联防制,286个村庄实行竞标承包,263个村庄实行治安聘任、义务巡逻责任制。

“110”报警服务

建局初,五莲县公安局仅有一部手摇电话机,安装在秘书股,20世纪80年代开通了由五莲至潍坊的公安系统专线,20世纪90年代接通了日照市公安专线。1996年,开通了110报警接警电话,成立了五莲县公安局通信接警科。2003年并入指挥中心,2004年投资200万元,更换了大型数字电话交换机,建成了局域网,2005年实现了“110”、“112”、“119”三台合一。巡警大队和各警种按照“五分钟工程”,做到了“四有四必”。1997年至2003年,共处警6170起,出警5万人次,抓获违法犯罪人员675人,处理各类案件535起,调解纠纷468起,救死扶伤591人,救助群众1229人次。

特种行业管理

1989年,对刻字从业人员培训2次,实现依法审批、承制、备案制度。1992年,对144家特种行业进行备案登记。1993年,对城区周围的22处收购点进行突击检查。1994年,成立了生产性废旧金属稽查队,开展废旧金属收购点清理整顿工作。1998年,检查旅店业126家、印刷业31家、旧货业50家,对手续不符合要求、无证经营的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停业整顿。2000年,检查印刷业24家、复印打字业27家,取缔复印打字业2家,收缴非法宣传品200余份,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111份。是年11月,将全县的12家电子游戏厅全部予以取缔。

公共场所管理

1989年,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查缴淫秽录像带86盘,打掉传播淫秽录像团伙5个,刑事处罚5人,治安处罚35人,收审74人。1992年,制定《五莲县公安局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实行公开挂牌管理的试行草案》。此后,对毒品、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每年都多次开展专项打击行动。1994年,集中整治“路边店”,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2起24人。1996年,取缔不法书屋、音像出租点40家、网吧1家。2000年至2005年,查处“网吧”违法案件50起。2001年,开展了大规模的铲除非法种植罂粟专项行动,铲除罂粟4000余株。2002年,全县旅馆住宿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2003年5月,成立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检察科。2004年,娱乐场所入驻保安。

枪支弹药和危险物品管理

1994年,查缴非法枪支191支,办猎枪、汽枪证1628个。1996年,开展民用枪支收缴工作,当年收缴民用枪支4832支,子弹214发,并于当年底销毁。2001年,收缴非法枪支397支,子弹2万余发(含铅弹)。2002年至2005年,共收缴各类非法枪支8370支,子弹21900发(含铅弹)。1992年,制定《关于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的通知》。1993年,与物资部门联合成立“五莲县民爆器材销售公司”,制定了《五莲县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1989年至2005年,共查破涉爆案件200起180人,收缴炸药31619公斤,导火索29659米,雷管19735枚,手榴弹20枚,非法制造的烟花爆竹成品100万响,材料10000公斤。2004年,成立民用爆破公司,实行民爆物品“一日全程服务”,运输炸药20吨,实施爆破300次。1989年以来,境内未发生剧毒、放射性物品丢失、被盗、泄露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