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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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五莲县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大力整合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资源,构建起县调处中心、乡调处中心、村(居)调处站、十户调解小组和基层调解信息员“五大网络”,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大调处工作格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大力推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集中会诊、建立台账、联合调处、及时回访”五步工作法。对重大矛盾纠纷,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定领导包案、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限、定处结质量”和“包调查、包处理、包落实、包稳控”的“五定四包”责任制,处结一起,销号一起,确保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自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以来,全县每年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限时调处,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物实行专门调处,确保矛盾不激化。2000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0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避免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3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