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十编 政法 资料库:五莲县地情库 章节:五莲县志(第一部)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1/article/46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b2/section/1/article/46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十编


                                                         政法




    1990年5月,重新组建中共五莲县委政法委员会,同时撤销县委政法工作领导小组,是年9月,县编委会批复政法委编制使用县公安系统行政编制。2005年,增设执法监督机构。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督检政法部门对各级政法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讨论审核政法部门全局性的工作计划;研究加强政法战线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协助党委抓好政法队伍建设;监督、协调、支持政法部门执行政策和法律;研究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政法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协调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1989年以来,全县政法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坚持“打、防、管、建”并举,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1991年到2005年,在全社会开展了“二五”(1991年至1995年)、“三五”(1996年至2000年)、“四五”(2001年至2005年)普及法律常识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行动,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2003年,开展了“平安五莲”建设活动。社会治安综治工作先后多次得到中央、省市的表彰, 1990年,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法委相继向全国转发五莲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做法,并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作书面交流;1999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2001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04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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