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管理体制改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b2&A=1&rec=338&run=13

第一节管理体制改革

1985年,工商行政实行“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双重领导体制,业务上受潍坊市工商局指导。1992年,五莲县划归日照市管辖,县工商局受日照市工商局和县政府双重领导。1998年,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工商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县工商局人、财、物上挂省工商管理局,受省局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领导体制。由省编制部门和省局核定编制,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免需征省局同意,由市局任命,财务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由省统一管理。当年,市场管理方式由驻场式改为巡查式,由单纯登记初审改为“经济户口”管理,由静态监管改为动态综合监管。2002年7月,经省编办、省工商管理局批准,对县局所属机构进行改革调整,将原来的“经济监督检查科”改设为“公平交易局”,将原企业科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合并为“企业注册局”,分别为两个副科级单位;增设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场管理科与合同科合并为市场合同科;政工科改称人事政工科,会统科改称财务装备科;保留办公室、法制科、商标广告管理科、监察室;经撤销合并后为8个内设科室、2个直属局。原20处基层工商所按照全县行政区划撤并为14处。9月又设立工商事务所、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消费者协会办公室3个事业单位,其中城区(原县直所)、罗山农贸市场管理所、洪凝、街头、于里、中至、许孟7处为副科级所,松柏、户部、叩官、潮河、石场、汪湖、高泽为股级所。
2003年,按照省局部署和统一规划设计,开始对基层所的建设与改造工作,全年投资300多万元先后新建街头、中至、城区、农贸、洪凝工商所,改造于里、潮河、石场工商所,同时投资20多万元分别为5处基层所配备执法车辆,改善了基层工商所的办公条件和执法装备。
2004年,累计投入资金453万元,先后新建工商所9处,改造3处,2005年松柏、叩官两所改造竣工,全县14处工商所全部建设改造完毕。是年县局投资70多万元为基层所联网,铺设电缆、配备计算机、服务器,全系统基层办公条件得到较大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