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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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经济责任审计

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1989年至1998年,为发展初期阶段,主要监督对象是企业的厂长(经理)。1998年之后进入规范化、制度化阶段。1999年,成立五莲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2000年建立健全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在县审计局设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日常工作。1989年,开展对实行承包企业半年、年终合同执行情况的审计评议。共审计23个企业,查出违纪金额139万元。承包经营审计基本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990年,对造纸厂、饮料厂、榨油厂、七三四厂、轻工机械厂、剪刀厂、工艺品厂、农机服务公司8处企业进行厂长(经理)离任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县七三四厂厂长被提拔重用。其它有5人调离厂长职务,一个连任,一个就地免职。1991年,对25处重点企业进行第一轮承包终结审计,核实了企业家底,为第二轮承包提供可靠的数据。1993年,进行承包经营责任审计10项,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37万元,其中应上缴财政7万元。同时根据形势需要,将离任审计范围扩大到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广播电视局和经济协作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探索了行政事业单位离任审计新的程序方法和评价内容,拓宽审计路子,扩大了审计监督影响。
1994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已形成制度,当年共对县属工商企业剪刀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百货公司、房产公司、家具公司、七三四厂、建工处、建筑公司8处厂长(经理)进行了离任审计,共查出各种违纪金额153万元,其中漏计税金14万元。1996年,对黄金公司、电力公司、酒厂、农牧机械厂、黄海水泥厂、陶瓷厂、商业集团总公司、建材工业总公司等单位进行离任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有一人提升,六人平调,一人未安排工作。1997年,对陶瓷厂、建筑工程管理处、对外贸易公司、旅游局、副食品公司、百货总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热电厂、粮食局、造纸厂10个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净审减资产2850.6万元,审增负债995.8万元,审减所有者权益3846.4万元。
1998年,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任职审计监督的意见》。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形成了制度,当年对物资集团、木材总公司、燃料总公司、化工厂、莲宝矿业集团、华龙纺织集团、地质矿产局7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3635万元。1999年,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全面展开,全年共完成离任审计52项。其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49个,企业3个。在工作运筹上,坚持“三集中”、“四统一”;在工作方法上,采取先试点,积累经验,然后分批审计,面上推开;在审计内容上,突出审计重点,力求查深查透查实。审计结束后,及时向五大班子和组织部门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县纪委和组织部门分别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廉政档案和实绩档案,为干部考察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2000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在审计局设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日常工作。并开展了对中医院、卫校、防疫站、供销集团公司、银河酒业集团等8个单位领导人的离任审计,明确划分了离任者和接任者的经济责任,县委根据审计结果对8名负责人进行了妥善安排,其中5人平调,2人降职。
2001年,县委、县政府下发《五莲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意见》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实行责任追究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对五部门的工作程序、承担责任、例会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对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审计、先审后离的管理办法。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12个,其中离任审计项目55个,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7个,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金额1000余万元,处理处罚和补缴税款30余万元。进一步查清了部门单位的底子,为组织考察干部、领导决策提供了准确可靠的依据。2002年,配合全县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对67个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违纪金额3000多万元,处理处罚近20万元。县委参考审计结果,调整了28名领导干部,其中8人离岗,8人被提拔重用,12人轮岗。使审计关口前移,为以后的经济责任审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03年,接受组织部门委托,对4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涉及12处乡镇、18个行政事业单位和2处企业。审计中,根据不同部门、行业和单位的性质,依据不同的审计方案,做到既注重全面又有所侧重,客观公正进行评价,实事求是作出结论。2004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意见》,在搞好离任审计的同时,把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形成任期内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机制,实现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全程监督。对20名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审计资金总额3亿多元,查出各类违规违纪金额600余万元,核减资产1300余万元。2005年,按照《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意见》,在接受组织部门委托的24个离任审计项目的基础上,新增加了7个任中审计项目。全年共审计13个县直部门和9个乡镇的31名领导干部,查处违规金额2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497万元。通过开展任中审计,把一些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在2005年1月份召开的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上,县审计局荣获“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印发了典型材料。